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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锋芝离婚门”楼市版频频上演(图)

2011年06月17日 15:12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锋芝离婚门”楼市版频频上演(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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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经的只羡鸳鸯不羡仙,如今却成为离婚门的主角。张柏芝和谢霆锋的婚变愈演愈烈。近日,香港《壹周刊》又爆出锋芝失和主因是因张柏芝最近购入约1.06亿人民币的豪宅,谢霆锋不愿帮她付银行贷款以外的约4千万元人民币,她提出分居的要挟也没用,只好向民间财务公司借贷。

  这估计不是“锋芝离婚门”的全部,但极可能是压垮这个童话婚姻的重要因素。一套房子能迅速瓦解一段美好的婚姻,这并不是在娱乐圈才出现的新闻。现实生活中,为争房产争丢了夫妻感情,甚至闹得双方反目的例子不在少数。

  高房价的今天,难道夫妻感情真的敌不过一套房吗?

  -案例一

  为房产两个月内结了又离

  2007年,小慧(化名)和小龙(化名)在黑龙江路买了一套40多万的二手房,房子是全款付清的,小慧家出了一大半,小龙家补贴了10多万。

  办房产证时,只写了小慧一个人的名字。当时,小两口的感情是你侬我侬,小龙说,自己爸妈在尧化门的房子要拆迁,回头他肯定能分一套,这套房有没有他的名字也无所谓。办好房产证,两人就领了结婚证。

  出了钱却没有儿子的名字,小龙妈妈知道后大发雷霆,要求房产证上一定要加名字,并且数落小慧心眼多,想着法子要钱,和小龙不是真心的。几次三番,小慧终于忍不住了,她说当时是小龙自己主动不写名字的,现在却全赖自己头上了,现在要加名字无门!小龙的妈妈一气之下,一纸诉状直接告到法院,要求已是儿媳妇的小慧立即归还10多万房款。最后在法官的调解下,小慧签下了还款保证书,10多万房款在两年内分次还给小龙。

  自此,小两口的感情也画上了句号,从结婚到离婚不过两个月的时间。小慧为此很受伤,离婚后,她将这套房子匆匆卖了。“住在里面太难受了,看着当时两人一起选的床、柜子、家电,回想一起亲手布置的种种,就有想哭的冲动。没想到我的初恋和婚姻居然败在了一套小小的房子上。”

  -案例二

  向老父借钱买房引发纠纷

  为了一套房子闹得不可开交的事真不少,28岁的王峰在一家中介公司工作。2009年初,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同城的刘琳。两人感情进展顺利,很快就谈婚论嫁。

  刘琳要求婚后能有一套住房,不要和公婆生活在一起。但王峰毕竟工作没几年,手上积蓄有限,于是王峰父母将多年积蓄的42万元存款拿给了王峰,但父亲要求王峰写一张借条,并在借条上写明,王峰每月必须向父亲还2000元钱,借条一式两份,父子手中各一份。结婚后,王峰每月履行着借条上的承诺,从工资中抽出2000元还给父亲,但此事他却一直瞒着妻子。每当刘琳问起工资为何这么少时,王峰总是以“业务不景气”来搪塞。久而久之,刘琳开始产生怀疑,两人的关系也每况愈下。

  今年2月20日,在刘琳的一再逼问下,王峰只好说出了实情,并拿出了借条给刘琳看。“真是太可笑了,父亲给儿子买房天经地义,哪有打借条的?”刘琳一气之下将借条撕了个粉碎,并声称如果王峰仍然坚持每月还钱,就离婚。夫妻俩因此发生了激烈的争吵,刘琳甚至一度玩起了失踪。

  为此,王峰的老父亲很受伤,他说,当初让儿子写借条,是不想让他有依赖,再加上儿子平时大手大脚惯了,存不起钱,因此就以借条为由帮儿子存钱,不想却引起儿子和媳妇的家庭矛盾。

  -案例三

  买房背重担伤了夫妻情

  张柏芝因为背着老公肆意购置豪宅激发夫妻矛盾,而现实生活中,一些人不顾自身经济能力而买房,导致了夫妻感情紧张。

  小熙最早的一套房是2005年结婚前买的,一套瑞金路的小两室,总价30万元。2007年,在小熙的怂恿下,夫妻俩买下了六合一套184㎡的跃层,总价38万,贷款26万,月供1000元。

  184㎡的房子是足够大了,可知道小熙买这套房的亲戚朋友都说小两口太冲动了,在主城上班,买房买在六合,简直是折腾。

  小熙仍不死心,又看中市区一处二手房,140㎡的四房,总价120万元。小两口掏出所有积蓄,拼拼凑凑仅有10万元,为了首套房的三成首付,小熙和老公先办了假离婚,又找到关系比较好的朋友,借了近30万元。剩下来的80万元选择了30年的房贷,每月月供7000多。加上六合房子月供1000元,每月还房贷就要8000多元。小两口月收入1万出头,还上有老、下有小,每月挣的不够花的。

  房子买了三套,夫妻俩拌嘴的次数却更多了。小熙老公让小熙把六合房子卖了好减轻负担,但小熙又不愿意,觉得目前的行情,房子卖不出好价钱,还怪老公挣钱不多,否则也不会因为还房贷影响生活质量。虽然有了大房子,小熙却深深感觉到,自己和老公的感情再也回不到原来了。

  -案例四

  未来婆婆网上忙调查

  在一家大型社区网站,有位孩子妈妈,在看多了因房生恨的例子之后,提早为孩子准备好婚房的她开始忧心忡忡。

  这位妈妈已经为刚上大学的儿子买好了房子,房产证上只有儿子一个人的名字,并且打算好了,这套房坚决不加女方的名字,否则就不结婚。虽然决意已定,但她还是发帖展开调查,看看大家的意见如何。调查的问题就是“女方坚持要在结婚前加上自己的名字,你会选择加还是不加?”在222位参与调查的网友中,只有14人选择了“加,证明我们的诚意”。208位都选择了“不加,还没结婚就想着我家的房子,太贪心。”从跟帖来看,不加名字的基本都是家中有儿的。

  为避免房产带来的感情纠纷,网友“伊人乖乖”则表示,自己全款买的房不要说加准儿媳的名字了,连自己的儿子名字都不会加,有本事自己存钱买房。退一步,自己最多掏个首付,小两口共同还贷,那房产证上就写两个人的名字。

  “宁负天下不负红颜”则表示,为人父母早早攒钱为子女买房都是希望子女过得好,婚前房产的确很敏感,但无论哪方,自己提出要拥有婚前财产都是不合适的。他表示“财富可以创造,婚姻是需要经营的。”

  律师提醒

  江苏维世德律师事务所徐金波律师认为,目前经济生活压力过大特别是房价过高催生了和房产有关的种种纠纷。首先,男女双方应意识到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主体,跟对方在一起不应该以物质条件为前提。分清这一点,在处理房产问题上就会释然。在婚姻生活中,双方有互相照顾的义务,营造的是一个共同的家。如果男女双方都能独立自主,不依附于他人,因为房产引发的纠纷就会少的多。

  婚前共同出资购房的,建议双方共同参与签订房屋销售合同,产权证办理在双方名下,并对份额进行约定。而婚前购买的房子(无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但如果结婚后,房屋还有贷款,那么共同还贷部分属于两人共同财产。遇到财产分割时,一方只可主张分割还贷部分财产。而婚后房产增值部分,也视为婚后共同财产。男女双方应该及早明确这些法律常识。俗话说得好,“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夫妻情缘来之不易,不要因为一套房丢了一世的情。

  评论

  -本报地产评论员 赵晓黎

  别让房子摧毁了年轻的爱情

  曾经看到过一个让女人叫好、男人叫苦的新式格言“一套房子胜过一百个白马王子”,这已经被不少女人奉为二十一世纪的爱情真理。

  《蜗居》里的主人公郭海萍说:“爱情是男人骗女人的把戏。男人若真爱一个女人,别净玩虚的,一是拍上一摞票子,让女人不必担心未来;二是奉上一幢房子,至少在拥有不了男人的时候,心失落了,身体还有着落。”这句话赢得了无数观众的心。

  不管是在电视剧还是在现实生活中,如果男人变心了,多数女人还是大有可能再找到新归宿;但是面对房价无止境快速上涨,很多女人会觉得,现在没有房子,以后再买上房子的可能性也几乎没有,“房子比男人更可靠”。

  追昔抚今,爱情的悲喜剧不断上演,摆在所有饮食男女面前有一道永恒的选择题:爱情与“面包”孰轻孰重?作为常人,我们很难有诗人般“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的浪漫洒脱,从古到今,爱情让位于“面包”的事屡见不鲜。随着近年房价的不断攀升,价值高昂的房子成了婚姻的最大筹码,甚至代替感情而成为能不能走到一起、能不能走到白头的决定性因素。

  在中国传统的婚嫁观念中,男方应该提供住房,而女方则只需提供嫁妆。可现在,一套婚房动辄超百万,足以压弯两代人的脊梁,神马家电、家具、首饰等陪嫁在它面前皆成浮云。

  为了让下一代的婚姻美满,大部分家庭拿出了全部的积蓄去支持儿女的买房行动,男女双方的义务平等了,权利也就要求平等。尤其不少女方父母,坚持认为如果“不能保护女儿的婚姻”,就一定要“保卫女儿的婚姻财产”。丈母娘们未雨绸缪,房产的分量在婚姻中显得越来越重要,往往不得不让两个家庭卷入到整个婚姻的战争中去。

  由此看来,在房子面前,婚姻倒更像是个附属品。但是光有房子,你就够了吗?买房,难道不是为了让婚姻更幸福吗?

  我们当然希望年轻的情侣们能够在买房的过程中尽量保护自身的权益,但是我们更希望真心相爱的人,多一点理性,多一点理解,也多一点共同奋斗的包容。

  房子应该是婚姻的殿堂,而不是婚姻的坟墓。

  别让房子摧毁了年轻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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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位宇祥】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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