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望
取定金过程中,房主与他人成交
经过了一个新楼盘大量入市的5月,6月的济南开始进入房地产交易的活跃期,随着市中心和东部房价的继续上涨,我在地图上所画的看房区域,已经转到了天桥区。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和妻子拜访了住在堤口路中段万盛园小区内的朋友,看着他们在刚刚花80万元买下的这套3楼两居室里忙碌,我和妻子刹那间明白,我们真正需要的,不是学区、繁华、投资等等这些环绕在房子之上的耀眼光环,而只是一套适合居住的房子,哪怕它距离我和妻子上班的地点远在10站地开外。
端午小长假一过,我们看好了一套万盛园内的6楼户型。在经过初步协商后,房主基本同意了72万元的报价。
在我们约定中午去取定金,下午就签合同的短暂交谈中,房主的右手意外在门上划出一道挺深的口子,妻子赶紧从包中拿出纸巾和创可贴,给她做了简单的处理。
房主真诚地向我们道谢,并承诺去附近诊所包扎一下就与我们签合同。但当我们赶忙跑到银行取出2万元定金,等待房主回来时,中介却告诉我,房主正在与另一家中介的客户签合同,对方的报价是74万元。
仅仅不到1个小时,为了多卖出2万元,房主违背了自己的承诺。再度跌入希望与失望间的深谷,我很害怕妻子会失控。但她只是担心,匆忙间去签合同的房主,受伤的右手写字时会不会仍在流血。
回去的路上,我一边安慰妻子“好事多磨,事不过三”,一边拿出包内侧袋中的创可贴,把那2万元钱放了进去随身携带。
竞争
彼此类似的经历,让房主选择了我
有了前面几次教训,我和妻子学会了在接连到来的失望面前冷静,而在中介和房主的欲望面前出手利落。
当又一套万盛园的房子出现在眼前时,我立刻停下手头的工作,半小时内打车赶到房子门外。在简单看过这套2004年的两居室后,我第一时间做出了交定金谈价钱的决定,将后来的看房者挡在门外,只剩下另一对来看房的年轻人,和我进入下一轮竞争。
尽管我们双方之间没有像拍卖现场那样展开层层加价,但在与急需套现的房主商定74万的总价后,谁能出更高的首付,成为胜出的关键。
在反复计算了父母、岳父母与我们三家的承受能力后,我报出了首付40万元的数字,而对方打了几个电话后,表示有能力付全款。在房主的犹豫中,我把自己的情况,尤其是希望能在供暖季之前把岳父母接来过冬的想法一股脑儿讲了出来,就像在发表“失败感言”。
在长时间的沉默后,房主最终选择了我。这位只比我大5岁的女房主后来对我说,从个人利益出发,她希望把房子卖给付全款的那个买房者。之所以最后决定卖给我,是因为她也有过在没有暖气的冬天和父母相拥度日的经历。
在那之前,经过了多次在不讲诚信的中介与房主面前失落而归后,我对于所谓的承诺、友谊、感情,已经充满怀疑,但在把随身带了半个多月的定金交出去的那一刻,我有些感动。
现在,我和房主正办理贷款、过户等手续,在一切没有尘埃落定之前,我依然做着坦然面对挫折的准备。
后记
妻子对我说,我们买的不是房,是成长。
的确,面对去年4月份开始的“史上最严房地产调控”,限购、限贷、限税等种种制约条件相继浮出水面,浓雾般笼罩在“房价”这个最为牵动人心的谜底之上,让人看不清、想不明。但“有房即有家”的渴望,让我和妻子在种种阻碍与挫折中奋力前行,其中的坚持与容忍,远比买到一套房子重要得多。(记者 崔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