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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8月1日起统一启用存量房买卖居间合同

2011年07月25日 11:15 来源:南昌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记者从市房管局了解到,为了保护南昌存量房屋交易人的合法权益,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行为,保障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我市研究决定从2011年8月1日起,在全市统一使用《南昌市城市房屋存量房买卖居间合同》示范文本。

  记者了解到,凡已合法取得房地产经纪资格的机构,在我市从事房地产经纪服务时,须统一使用由南昌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南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市房地产业协会共同制定的《南昌市城市房屋存量房买卖居间合同》示范文本。(记者 杨志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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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慧鑫】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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