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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玉林城区廉租住房实施“扩保”

2011年09月05日 16:08 来源:桂龙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记者从市住建委获悉,日前,由市住建委提交的《关于扩大玉林城区廉租住房保障范围的请示》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上审议通过,玉林城区廉租住房的保障对象范围扩大,更多符合条件的市民将可享受到市委、市政府的优惠政策。

  城市发展呼吁廉租住房“扩保”

  根据《玉林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的规定,玉林市城区住房保障范围是具有本市城镇非农业常住户口的住房困难家庭。

  但是,目前随着玉林城市建成区的不断扩大,城中村农民的田地已陆续被征用,农民身份也已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化,已由农民身份转化为无田地的城市居民。据公安部门提供的2009年玉州区人口变动情况数据,当年玉州区范围城镇非农业人口只有20.89万人,而当时玉林城区的人口实际上已超过50万人,除去8万人左右的流动人口,实则有20多万城镇居民为农业户口,更多的居民在期盼得到该政策的扶持。

  城市发展的实际发出了呼吁,更多的市民应列入城区住房保障范围。

  政策鼓励、资金来源合力支持“扩保”

  国家鼓励地方扩大廉租住房保障范围和资金来源,成为“扩保” 的两个有力支撑。

  建设部出台的《廉租住房保障办法》规定,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范围内,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符合市、县规定条件的家庭。国家明确,保障范围和对象可由当地市或县人民政府确定。

  在以《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为依据,制订的我市《关于玉州南江、名山、城西、城北四个街道社区建设工作方案》中规定,以上四个街道社区的农民过渡为居民可以有8年的过渡期,过渡期间,农民既可以享受农民的政策,也可以享受居民的政策。

  因此,南江等四个街道社区农业人口同城镇非农业人口一样也属于城镇居民,他们当中符合条件者,也可以和城镇非农业人口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一样,享受保障政策。

  据预测,完成2011年玉林城区2750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保障,资金需求近500万元,而2011年我市城区争取到中央、自治区廉租住房专项资金补助463万元,加上2010年底前获得的1158万元中结余的572万元,“扩保”有了资金保障。

  住房保障向符合条件的居民和农民家庭扩展

  根据现行的国家政策,并适应玉林城区居民身份发生的实际变化和社区农民过渡为居民过程的需要,同时,在我市现有的资金保障的基础上,市住建委请示市政府,进一步扩大玉林城区住房保障范围,使更多的市民能同等享受到市委、市政府的优惠政策。

  7月25日,市三届人民政府召开第81次常务会议,市住建委《关于扩大玉林城区廉租住房保障范围的请示》在会议上审议并获通过,玉林城区廉租住房的保障对象将进一步扩大范围。

  根据获批的请示,今年,我市扩大了玉林城区廉租住房保障范围。具体而言,就是将玉林城区住房保障从街道社区非农业常住户,扩大到街道社区居民家庭户和市中心城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非街道社区且农田已被征收的农民家庭户,把街道社区居民家庭户和市中心城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非街道社区且农田已被征收的农民家庭户中符合保障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列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记者 黎保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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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慧鑫】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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