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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去世 住房公积金怎么取

2011年09月07日 09:36 来源:中国吉林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父亲住院两个月,说走就走了。”6日,李女士难过地说。据了解,李女士的父亲去世后,家人着急帮老人办理后事。待后事忙完后,家人忽然想起,父亲生前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现在这笔钱不知如何取出。

  为了这件事,李女士家人四处奔走,打听了很多人也都不知道该怎么办。所以打电话向报社求助。

  首先公证继承权

  吉林常春律师事务所钟鑫律师介绍,想要提取去世老人的住房公积金,最简单的办法是去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并由派出所开具老人的死亡证明。老人的公积金继承权公证一定要征得所有继承人的同意,如有一方对继承的公积金款项有异议,就只能去法院打官司解决。

  长春市信维公证处主任陈志全表示,住房公积金视为遗产,按照法律相关规定,如果死者生前没有留下遗嘱说明财产分配问题,那么死者的配偶、子女及父母都享有遗产继承权。

  “像李女士过世的父亲遗留的住房公积金,李女士想要取出公积金,就应该对继承属于自己部分的公积金进行公证,或者得到其他继承人授权后,对全部公积金进行公证。”陈志全说。

  据了解,想要申办住房公积金继承权公证,李女士需提供老人的住房公积金龙卡或住房公积金储蓄卡、近七日内打印的住房公积金查询单,包括补充住房公积金查询单。如果死者的父母和配偶都已经亡故,就由子女拿着死者父母和配偶的死亡证明到公证处。如果死者的父母和配偶放弃继承死者的住房公积金,那么死者的父母和配偶就要和死者的子女一起,到公证处办理相关公证业务。

  还要有亲属关系公证书

  “除此之外,李女士还要向公证处申请办理亲属关系公证,证明其合法继承人身份。”陈志全表示。

  “如果老人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尚未还清的,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应首选用于偿还剩余贷款。偿还后仍有余额的,合法继承人凭继承公证书办理提取手续。”长春市信维公证处的公证员告诉李女士,“拿着继承公证书和亲属关系公证书,就可以去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住房公积金。”

  相关专家也对此提醒,家属去世后,尽量处理好所有相关事宜再办理注销手续。(记者 张中志 助理记者 佟佳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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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慧鑫】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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