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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代签购房合同 律师称法律上无效

2011年09月07日 09:52 来源:贵阳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市民郑先生欲在金阳一楼盘购房,选房当日,郑和母亲一起前往。期间郑因事离开,售楼人员带着郑的母亲选房并签订了购房合同。郑嫌房价过高不想买,但售楼方未立即答应。对此,律师称,他人代签合同,未经书面授权,合同无效。

  据介绍,郑先生在贵阳一事业单位上班,今年8月份,金阳一新开楼盘到郑所在单位,邀请他们团购楼房。郑报名后,于8月27日和年逾七旬的母亲一起到金阳,参加售楼方的摇号选房。期间,郑先生因事离开十多分钟。不想就在此期间,售楼人员带着郑的母亲去选房,售楼人员介绍了一套均价5170元每平米的房子后,郑母在购房合同上签了字,所签名字为郑先生全名。

  “母亲已经七十多岁,对楼市情况不甚了解,我回来后,发现所买房屋价格过高,就不想买这套房。”郑先生说。郑找售楼方协商,对方称要调查上报后再给他答复。截至目前,该问题还未得到解决。

  对此,贵州典正律师事务所许律师称,按照《合同法》规定,签约者未经实际合同方书面授权,该合同无效。“郑先生可以申请笔迹鉴定,确定不是他本人签约后,可以通知售楼方视合同无效。”许律师说。(杨颍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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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慧鑫】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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