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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成为房产买卖造假者“帮凶”

2011年09月15日 09:51 来源:深圳特区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不良房产中介为招揽生意,向消费者承诺可以“帮你办”各种践踏法律及政策红线的服务项目,并蛊惑消费者为此支付少则几千、多则上万元的费用。日前,深圳、惠州、东莞3市消委会联合发出消费提示:如此“变通”手法涉嫌违法,一旦败露必将致消费者权益得不到保障,提醒消费者勿做造假、违法者的“帮凶”。

  今年以来不少城市先后出台购房需提供1年完税手续及社保证明的规定。然而,社会上盛行一种“联合作弊”的歪风,如一些房产中介大口向购房者承诺可以帮办理1年完税、社保证明等手续,而这些做法多为践踏法律、政策红线的服务项目,如果消费者与房产中介“联合作弊”,将导致自己权益不保并受连带责任。

  东莞市消委会曾接到一起此类投诉。到东莞市工作只有半年的赵先生,通过房产中介购得一套二手房,但在办理银行按揭时,按规定需提供满一年的工作完税和社保证明,房产中介竟然承诺可以变通“帮你办”,收费2000元。后来,银行审理按揭材料时发现了赵先生的完税和社保证明有假,退回不予审批。因赵先生明知造假违法,但仍为房产中介公司的造假提供资料、资金等便利,无形中成为造假“帮凶”,所以赵先生与房产中介的交易合同本身因违法不成立,按过错责任共同承担损失,房子自然也买不成了。

  市消委会着重提醒:多数城市的税务、社保补缴等资料已实现信息联网,银行等部门随时可从网上查实购房者所提交所得税、社保等证明真伪,一旦发现为造假,将追究责任。(记者 刘永新 通讯员 王佳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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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慧鑫】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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