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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土地双轨”并未触及要害

2011年09月19日 15:44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国土资源部近日透露,全国将逐步扩大有偿使用国有土地的覆盖面,按照资源市场配置的基本原则,缩小划拨地范围,最终取消土地供应双轨制。除军事、保障性住房、特殊用地可以继续划拨使用外,其他用地实行有偿使用。专家表示,此种做法可减少特权有利公平。(《京华时报》9月18日)

  在现实语境下,取消“土地双轨”或许是众望所归。但在政府垄断一级土地市场的状况下,“取消土地双轨”却又令人难以乐观。“除军事、保障性住房、特殊用地可以继续划拨使用……”怎样的住房才算保障性住房?什么才是特殊用地?领导一张条子、一把手一声招呼,是不是土地就变成特殊用地了?大家永远不要忘记,“特殊”、“其他”等用语就是一个框,什么都可以往里面装。

  依有关专家解读,以后政府行政办公用地,能源、电力等行业用地,学校、医院、博物馆等使用土地也要通过招拍挂形式有偿出让。那么,若政府办公用地也要通过招拍挂的形式取得,这是否意味着,政府一手收钱拍出土地,一手掏钱取得土地———这不等于左手倒右手吗?除了增加交易费用外,实在看不出这种做法有任何好处。或许有人认为,价高者得,政府在其中也是民事主体,应该平等参与招拍挂的竞争。可在当前的体制之下,这有点像天方夜谭。政府已经攥在手里的地,谁敢争,谁又能争?

  此外,至于“非盈利性的学校、医院、博物馆等土地也要通过招拍挂取得”,如果一刀切落到实处,结果将只有两个,要么人民将更加读不起书、看不起病、上不起博物馆,要么学校、医院、博物馆将集体消失。拍着脑袋也可以想到,那些非盈利的学校、医院、博物馆,有能力去和房地产开发商竞争吗?难道国土资源部也要这些单位去向银行贷款,去民间借高利贷?无论是哪个国家和地区,都存在程度不等的“土地双轨”。公益性用地本来就应该由政府埋单,若政府将招拍挂的范围扩张到公益性用地,就脱不了为了“土地财政”而大甩包袱的嫌疑。

  在笔者看来,土地市场中存在的根本性问题不是双轨不双轨,而是制度性的“暗箱操作”,及其背后政府对土地一级市场的垄断。如果存在一个中立、有足够约束的政府,即便是多轨,那又何妨?就拿现在的经营性用地来说吧,全国上下都已经实行了招拍挂,可暗箱操作的空间似乎并没有因此减少。这些年,凡是性质严重的土地违法行为,几乎都涉及地方政府或相关领导。原国土资源部副部长鹿心社就提到,“查到的十个贪官当中也许有八个都会跟土地有关系”。招拍挂的本意是为了反腐败,结果不但成了腐败的温床,反而把地价、房价拉得那么高。

  同样一块地,种粮食和盖大楼,价值有天壤之别。但在中国现有法律框架下,不能随意改变土地用途。政府的这种规制,使得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本应获得的收益,在政府参与的“流转”中被“合法”地剥夺。而这种行为,又与不透明的审批制度联结在一起,这样一来,掌握一方权力的人物,实际上都掌握着对土地的处置权。在这种制度框架之下,所谓的“取消土地双轨”,根本就没有触及改革的重心,也注定不过是一个伪命题而已。

  (萧坊作者为经济学博士 财经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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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位宇祥】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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