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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建设中 保障房配建比例应不低于20%

2011年09月21日 10:51 来源:南京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各类高档小区争相攀比涌现,全国每年千万套保障房硬任务基本集中在城郊建设,其无可奈何地助推了贫富分化的趋势。”在昨日开幕的2011年中国城市规划年会的大会报告中,中国城市规划学会理事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抛出了这样的观点。他认为,我国的保障房建设应该学习新加坡经验,通过合理规划消除这些人为的贫富分离,鼓励不同阶层混合居住。

  为解决绝大多数人的住房问题,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都加大了保障房的建设力度。整个“十二五”期间,全国计划建设3600万套保障房。今年年内将开工1000万套保障房,放眼全国,保障房的建设选址基本上都集中在城郊接合部。“这样的规划选址,正是城市转型和重构期的一种错误选择。”

  “美国早年建在郊区的大量保障房,由于环境恶劣,最终甚至沦为新的贫民窟。而在莫斯科,毫无景观的板式建筑非常不自然,被称为‘莫斯科的假牙’。这些现象希望引起规划师们足够重视,在未来的规划和设计中能缓解或者消除。”在仇保兴看来,城市最大的魅力是包容性,将保障房建在城郊接合部,是人为促进居住区的分离,再加上郊区化及小产权房的涌现,贫富分化居住的趋势正进一步被拉大。

  如何避免和尽可能做得更好?仇保兴列举了美国波特兰一个新城区的例子,“这个新城区不仅是不同阶层混合居住,其设计也非常多样化,每幢建筑几乎都不一样,居民之间非常和谐,且生活设施的配套非常健全,新城区内有一条免费的轨道交通,且轨道交通的起点和终点都是这样的新城区,从而让低收入者可以选择。”仇保兴认为,改变这种人为的贫富分化的居住,必须让保障房和商品房混合建设,且应在商品房建设用地出让合同中注明配建保障房的比例,“保障房的配建比例应不低于20%,也许开发商会不满意,但有了这个强制性的东西,就可以避免很多的错误发生;我们应学习新加坡经验,强制增加不同收入阶层的混合居住比例。”

  仇保兴表示,现在房地产开发非常讲究区位和设计,而保障房的设计普遍缺乏竞争动力,这也使得现阶段不少保障房的建设质量得不到保证,“希望下一次年会颁奖的时候能有保障房小区的设计奖。”

  仇保兴关于保障房建设的观点,引起了大会众多专家的关注。

  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副院长尹稚在接受采访时透露,他从小在北京胡同里长大,那里有达官贵人也有拉洋车、卖苦力的,大家默契地建成了一个彼此相互需要的体系。“但这有一个很重要的前提,每个人的居住地可以自由选择。但现阶段的保障房,是政府自上而下指定的,这种被‘安排’的生活有时很不靠谱。很多穷人被迫迁到郊区,以前住的地方有富人,可以去做一下保姆或钟点工,现在居住的地方大家都是同一类人,谁给谁打工呢?”

  而在北京大学城市规划设计中心主任吕斌看来,现阶段我国保障房建设出现的问题在其他很多国家都存在过,我们正在经历一个“缴学费”的时期,“最重要的原因是我们不少城市太大,不紧凑。”(记者 葛妍 顾小萍 李冀 见习记者 马道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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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慧鑫】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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