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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一价”高开低走?烟台执行较乐观

2011年09月28日 14:42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一房一价”在港城面世已有近5个月,执行情况如何呢?近日,有市民质疑称,这促使开发商另辟蹊径,选择了“高开低走”的营销模式。据记者了解,新政实施5个月来,在各有关部门的监督下,港城一房一价的执行情况还是比较乐观的。

  5月1日起,旨在规范房地产销售、打击“捂盘惜售”的《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正式执行。根据《规定》,商品房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房时,应按照要求公开标示商品房价格、相关收费以及影响商品房价格的其他因素。

  之后,6月份,烟台市物价局集中进行了一次大检查,旨在监督开发商的行为。然而仍有市民对明码标价的楼盘价格持有怀疑态度。

  “一房一价,开发商只能在报送的价格基础上降价,那么开发商完全有可能在当初的报送价格上就做了手脚,多报一些,甚至更多,然而采取打折优惠的方式吸引市民购房,表面上让人感觉得了实惠,殊不知当初的这个价格就是虚伪的。”有市民这样反映。而另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市民则称,他怀疑,开发商报送的价格甚至是该楼盘四五年后的开盘价格。

  对此,市区某楼盘的策划负责人刘经理表示,不可能虚高到这个程度。他解释说,开发商可能在给报送政府的价格上抬高一点,但是绝对不会盲目地虚高,因为楼盘本身都有成本价,再者就是政府也会参考同区域其他楼盘或者是该楼盘以往的价格执行,涨价也必须有个合理的涨幅空间。

  港城近五个月房价趋稳

  日前,记者从烟台市统计局得到一项数据显示,在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力度不断加大、货币政策持续趋紧和保障房建设加快等多重因素作用下,烟台房地产价格涨势趋缓。

  其中,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同比涨幅先升后降,环比先扬后抑。5-8月份,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同比累计上涨5.5%,涨幅比去年同期上涨了0.4个百分点。分月看,各月价格同比分别上涨5.9%、5.3%、5.0%和4.3%;环比分别上涨持平、下降0.3%、上涨0.1%和下降0.3%。从走势看,同比价格涨幅低———高———低特征明显并呈降势,环比价格先扬后抑,自5月份后涨势有所减缓。

  据一位分析人士指出,从这些数据可以看出,烟台的房价并不会像市民想的那样虚报高价。他指出,烟台严格执行8月初出台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预售价格和合同备案管理有关规定,在实行一房一价、明码标价的基础上,将物价部门备案价格与商品房合同备案价格结合起来,严格限定价格涨幅。

  多措并举确保政策执行到位

  对此,烟台市物价局基层科科长张士林告诉记者,一房一价,对于具体的价格,虽然物价部门不管,但是在开发商持相关材料到住建部门审核的时候,会形成一个销售均价,开发商的卖家不能超过这个均价一分一毛;否则如果没有通过市物价部门的明码标价审验,那么物价部门不会给开发商出具《关于×××预售商品房落实明码标价的告知书》,而开发商没有这个《告知书》,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则不会给予企业房屋预售许可证。

  不仅如此,在5月一房一价政策出台之后,很快在8月份,烟台住建部门就又发文一个限价政策,即开发商今年的卖家不可以比上一年的实际销售价格涨幅超过5%,这样就进一步限制了个别开发商企图钻“高开低走”的空子。

  另外,对于一房一价的政策执行,张科长表示,目前来说烟台的执行情况还是比较乐观的,只有个别开发商标注的不是那么明细。他说,对违反相关规定没有上墙公示的,每套将处5000元罚款。构成价格欺诈的,最高可处以50万元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还要责令停业整顿,或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专刊记者 闫丽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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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慧鑫】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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