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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经适房差价款补缴手续开办 两条件必须符合

2011年10月09日 13:38 来源:大河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昨天,是国庆节后第一天上班,也是郑州市经济适用房差价款补缴手续开始办理的第一天。

  郑州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办公室新闻发言人王书江表示,办理差价款补缴手续,有两个问题要注意,一是仍在抵押贷款状态的房子不能办理,二是没有取得经济适用房产权证的不能办理。

  现场

  节后经适房补缴差价款,迎来办理小高潮

  昨天,各个区房管局都开始接受咨询、办理相关业务,迎来节后办理该业务的第一轮小高潮。

  9月底,郑州市人民政府发布《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通知》,10月1日起,市民可通过补缴经济适用房差价款取得完全产权。

  河南商报记者在郑州市金水区房管局、二七区房管局等看到不少市民前来咨询、办理。金水区房管局工作人员表示,一上午已经接待了20多个前来咨询的市民,但其中很多不符合条件,不能办理。

  为方便市民办理业务,二七区房管局专门制订了时间表,到辖区内的9个经济适用房小区上门办理业务。昨天,在该区的珠江荣域经适房小区,几名工作人员在小区内现场接受业务办理和咨询。二七区房管局住房保障中心主任王建军说,二七区设置了两个办理点,一个在区房管局,一个在经适房小区,一上午已经受理了40多户居民的业务办理申请,接下来的一周,他们将到辖区的9个经适房小区上门服务。

  提醒

  两个条件不符合,不能办理业务

  王书江表示,在昨天的业务办理中,还发现了两个问题,不少前来办理业务的市民不符合办理条件。

  “有两点要注意,一是房产没有处在抵押状态,二是已经取得经济适用房产权证。”他说,仍处在贷款抵押状态的经适房不能办理此业务,需要办理解抵押才可以,还有就是需要提供经适房产权证,因为补缴差价款的面积是以产权证上的面积为准,“产权证上的房屋面积是实测面积。而购房合同上则是预测面积,而这可能存在出入,为防止纠纷,我们办理业务以产权证上的购房面积为准。”王书江表示。(线索提供刘建)(记者 訾利利 陈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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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慧鑫】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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