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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全城围剿违法建筑 公职人员"涉违"将被严处

2011年11月24日 08:57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公职人员,(尤其是)城管执法内部人员涉及到违法建设的,必须立即查处,用老百姓的话说,就是必须首先‘干掉’!”昨天,就近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的新一轮清拆违法建设专项行动,广州市城管局副局长丁岩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作出上述表态。他透露,从今天开始,所有违建必须停工接受甄别,目前暂无复工时间表。据悉,对违建按照是否可以采取措施消除对规划产生影响分为两类,处理方案有拆除、没收建筑物进行拍卖、没收非法所得三种。

  有违建涉及到公职人员

  从11月16日起,广州市城管执法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新一轮的清拆违法建设专项行动。此次行动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区(县级市)政府牵头组织各街(镇)对辖区在建、停工的违法建设进行全面摸查,并依法进行集中清理。通过将违法建设逐宗列出明细表,逐宗进行编号,设定清拆时间表,建立清拆违法建设“销号”制度,拆除一宗,销号一宗。市城管执法局已制定了分类处理的实施方案,计划用3年时间完成对现存违法建设的清理工作。

  丁岩说,违法建设涉及到某些公职人员、基层干部、村干部,甚至城管执法系统内部人员,这一点引起了城管部门的高度重视。“越是公职人员,(尤其是)城管执法内部人员涉及到违法建设的,必须立即查处,用老百姓的话说,就是必须首先‘干掉’!”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必须当作重点任务来处理,首先要“干掉”涉官、涉公的违法建设,给老百姓树立信心。

  4项措施避免城管乱作为

  近日有媒体报道了天河4名城管内部人员因违规被调查,那么,市一级城管部门是否有针对避免城管人员乱作为的措施?

  丁岩表示,“这项工作从来没有停止过,主要有4项措施。”首先,主渠道是设有市纪委检察室;其次,聘请执法监督员,一旦发现各分局、一线执法人员和个人出现不依法执法、粗暴执法的现象,可以现场进行举报;第三,发动最广大群众的力量来参与监督。村民可以拨打电话举报违法乱纪的现象。第四是发动27万左右的城管志愿者,弥补城管巡查力量的不足。“让违反城市建设的现象像过街老鼠一样,人人喊打。这样,广州的日常秩序和有序的生活环境,才能够得到有力的保障。”

  丁岩希望媒体对城管人员特别是对一线城管队员的非文明执法的现象予以曝光。

  摸清违建背后“复杂关系”是难题

  目前拆违的最大的困难是什么?丁岩说,最大的困难是搞清楚违建背后“复杂的关系”。

  有些以村民建房的名义,似乎理直气壮,而且是顽固不化,很猖獗。“你今天把他的一楼扒了,过两天他二楼又盖起来了。为什么这样呢,因为我们的组合拳还没有打到位。”

  他表示,要把真正的投资背景搞清楚,那么就涉及到公安、规划、国土,包括区、镇、街乃至村的大力配合。他认为,非法建房就是挑战政府的执行力。

  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当前大规模的清拆违法建设专项行动,其思路是“控新建,拆再建,分类处理存量”。从今天开始,所有违建必须停工接受甄别,目前暂无复工时间表。在今日以后,按照市政府的通告,明确要求,全市范围内要严格控制,不允许有新的违法建设,如果是村民建房的,就按照原来备案的程序,由村里面提供证明,向所在的镇、街进行备案;而对于那些顶风作案者一定要强力制止。“目前形势比较严峻,如果区、县级市、镇、街能够很好地履行属地的主体责任,这个形势就会发生根本的变化。”

  对待违建有3种处理方法

  丁岩介绍说,根据有关执法细则,对已建的违法建设,按照是否可以采取措施消除对规划产生影响分为两类,即“尚可采取措施”和“不可采取措施”两类。尚可采取措施的这一类违法建筑,不是完全没有手续,只不过是规划工程许可证、施工许可证还没发下来就提前施工了,也就是“偷步超前”了;那么经过质检部门、消防部门的检查,进行罚款,然后进行完善,可以给这类建筑一条出路;另外,这一类尚可采取措施的违法建筑的处理方法,还可以细化为2个方面,一是没收建筑物进行拍卖,一是没收违法建筑物获得的非法收入。而至于不可采取措施的违法建设,只能进行强制拆迁。

  也就是说,违建有3种处理方法:拆除、没收建筑物进行拍卖、没收非法所得。(记者 刘可英 实习生 黄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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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慧鑫】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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