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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不再当“房奴” 房地产暴利时代才算终结

2008年08月07日 16:51 来源:齐鲁晚报 发表评论




    只有当百姓的收入增长跑过房价上涨,只有当百姓买了房后不再当"房奴",我们才能说房地产市场的暴利时代真正结束了。 中新社发 刘君凤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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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有当百姓的收入增长跑过房价上涨,只有当百姓买了房后不再当"房奴",我们才能说房地产市场的暴利时代真正结束了。

  8月6日《新京报》报道,日前,国家统计局发布经济述评称,目前无论从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层面还是需求层面,都不支持房价持续高涨 ,“房地产的暴利时代已经终结,在长达10年的房价上涨之后,中国房地产市场开始向理性回归”。

  毫无疑问,房地产市场充斥着暴利,因此,对这个行业进行整治、规范是完全必要的。那么,在各项整治措施到位后,在局部地区,房价不再上涨甚至出现下跌,开发商与炒房者开始“过冬”,是否就意味着房地产暴利时代已经终结了呢?显然,现在下这样的结论为时过早。

  首先,房价并没有出现全局性下跌。我们知道,房地产市场的暴利是全局性的,而不是局部性、区域性的。从今年上半年的情况看,除了深圳、北京等地的房价出现一定幅度的下跌,其他大多数地区的房地产市场仍然持续上涨——有关部门提供的数据显示,今年1月至6月,我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了10.2%,涨幅比上年同期高出4.2个百分点,怎能说房地产市场暴利时代已终结呢?

  其次,房价的小幅下跌远不足以消解连续10年上涨带来的暴利。我们知道,10年间,很多地方的房价翻了几番,因此,即便深圳等地的房价出现了一定幅度的下跌,也只能称为房价的理性回归,而非暴利时代的终结。这是因为,这种小幅且不稳定的下跌,与房价连续10年的上涨相比,实在是“小巫见大巫”。

  再者,房地产市场暴利的获益者不仅仅是开发商和炒房者。从房价的构成来看,有很大一块来自地方政府,如40%的土地出让金、各种政府收费及灰色收入等。曾经有开发商爆料,在开发利润中,一半以上是被一些地方的政府部门拿去的。因此,只要地方政府不在利益上让步,只要某些政府部门仍然收取各种高额的土地出让费和种类繁多的费用,只要灰色地带仍然存在,房地产暴利时代就不可能终结。

  第四,目前,商品房还没有成为绝大多数消费者能够轻松享受的商品。从目前的情况看,除了极少数富人外,房价还是绝大多数消费者难以承受的,许多消费者在买房的同时也成为“房奴”,这能称得上是暴利时代的终结吗?

  因此,笔者认为,只有当百姓的收入增长跑过房价上涨,只有当百姓买了房后不再当“房奴”时,我们才能说房地产市场的暴利时代真正结束了。(谭浩俊)

编辑:位宇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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