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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内人士:北京楼市新政“无新意” 效果或有限

2008年11月24日 09: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发表评论

  在中央房产新政出台1个月后,北京的地方“救市”措施终于姗姗而来。不过,在业内看来,上周六浮出水面的北京11个相关部门联手制定的《关于促进北京市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及今天应会具体公布的《北京市享受优惠政策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通知》并无太多新意,对后市的“拉力”也可能有限。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上周六透露了北京房产新政的主要内容,根据《意见》,北京将以解决居民各类基本的住房需求为核心,在加大住房保障力度,落实和完善促进合理住房消费的财税、信贷政策,调整和优化住房供应结构,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四大方面采取一系列措施。

  从此次的北京房产新政来看,降低住房交易税收负担,调整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商品住房价格标准,加大住房消费信贷、特别是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鼓励居民合理的住房消费、活跃市场交易首当其冲。为此,北京市建设委员会还将于近日正式印发调整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商品住房价格标准的通知,也就是普通住房新标准。

  北京普通住房新标准为:三环以内总价215万元/套,三环至四环之间175万元/套,四环至五环之间165万元/套,五环以外100万元/套。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应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含)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低于同区域享受优惠政策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

  “从目前北京公布的措施来看,新意不够、力度不强。”有开发商直言。

  “特别是普通住房新标准,我觉得北京有点模仿上海的做法,但又限制得太死。”上海房地产经纪协会副会长朱大鸣认为。一些中介也认为,以总价为标准就是为了放宽面积和单价限制,但现在面积和均价条件仍在,可以说北京的普通住房新标准比其他城市的要严。

  此外,虽然新政优惠幅度可观,但市场人士认为北京很可能像其他不少城市一样在新政执行初期反遭市场平淡应对。21世纪不动产的分析师表示,“税费和利息的减少为购房者节约的成本还是比较大的,但市场中数量较大的存量仍然会对销售产生压力,价格依然会存在一个调整的过程,因此买卖双方适当做出让步有利于达成交易。”

  中原地产华北区域总经理李文杰则表示,与某些城市相比,北京的政策力度有限,恐怕难以对冷淡低迷的楼市有明显的“拉力”。(记者 李和裕 于祥明)

编辑:高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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