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大和万科在南京低价卖房,被物价部门和房管部门认为是“低于成本价格销售,属于不正当竞争”。万科更被指“涉嫌价格欺诈”,将要受到处罚。房管局负责人说,查处不是为了处罚开发商降价亏本卖房子,而是避免烂尾房出现。(12月17日《每日经济新闻》)
房市冬寒料峭,开发商紧绷的资金链岌岌可危。他们面临两钟选择,要么割肉求生,迅速回笼资金,以缓解现金饥渴;要么勉力维持房价坚挺的幻象,等待房市复苏的微薄希望。显然,后者未免太过虚无飘渺,资金普遍紧张的开发商根本没有以身家赌明天的能力。因此,别无他途,开发商只能降价卖房,甚至不惜低于成本销售。
开发商当然不是慈善家,高房价是为了暴利,降价是为了“保命”,皆符合他们作为理性经济人的身份和立场。然而,就是这种在我们看来完全可以理喻的降价举动,价格和房管部门却畏之如虎,为之忧心忡忡,“不正当竞争”、“涉嫌价格欺诈”的罪状呼啸而来,民间与政府部门对开发商降价的“理解”出现了似乎难以调和的矛盾。
我们姑且认为价格和房管部门对辖区内每一个楼盘的成本都了如指掌,但即使如此,谁又能说“低于成本价销售”就一定是“不正当竞争”?但凡不正当竞争,总是有人得利有人受损,但在目前,我们不认为有哪家开发商会因此而被动受损,相反,他们都需要主动“受损”以获得喘息之机。连业内公认经营状况最良好的万科都赔本赚吆喝了,此时政府重拳出击、以儆效尤,实在不无胶柱鼓瑟、刻舟求剑之嫌。
当然,政府部门的用心是深沉而良苦的,“查处不是为了处罚开发商降价亏本卖房子,而是避免烂尾房出现。”言下之意,开发商是不值得信赖的,他们是一群“成群结队的狐狸”,满怀狡诈之心,时刻准备“卷款走人”。如果真是这样,买房者该感恩戴德了,但细想之下似乎又不是那么回事,开发商真的有勇气冒着极大的法律和道德风险“亡命天涯”吗?再说,买房者不至于人人都是傻根,争先恐后向“逃犯”手中送钱吧。政府部门至少应该相信消费者的理性和审慎,而不是如临大敌一般构筑一个密不透风的襁褓,让买房者和市场都在里面喘息。
面对房市的降价之风,政府自然不能冷眼旁观而无所作为。重要的是,政府应该在其间做些什么事情?在我看来,无他,只是监督好楼市而已。比如进度是否合乎工期?质量是否达标?买房者的预付款是否专款专用?鉴于有关部门对“烂尾房”和开发商“卷款走人”的深切忧虑,房管部门完全可以会同有关银行密切追踪开发商帐户动向,必要的时候进行冻结,以保护买房者的权益。
市民要买房、开发商要“保命”、政府要“为群众负责”。在这三者的关系之中,政府的站位至关重要,不能单凭臆想中的风险,就摧毁了其他二者的立场和价值。即使想象的风险是真实的,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予以规制,没必要连根拔起,落得白茫茫一片真干净。(张若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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