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刀:尽快兴建中国住宅消费市场 带动社会振兴——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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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牛刀:尽快兴建中国住宅消费市场 带动社会振兴
2009年01月15日 16:11 来源:钱江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已经不能把刺激消费这句话放在口头上了,现在当务之急是迅速兴建符合中国特色的住宅消费市场,并作为刺激消费的主要产业,带动社会就业和经济发展。

  严格来说,中国目前的住宅是一个投资市场,而不是一个消费市场。目前的市场,剥夺了许多民众享有居住的权力,造成了大量的住宅用地资源的闲置和浪费,并将社会财富过多地积聚在房地产上,影响了中国经济的发展。

  因此,我建议应该从五个方面着手兴建中国住宅消费市场,并以住宅消费市场的兴建彻底解放生产力,带动中国社会的全面振兴。

  一是公民地权证。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都享有居住权,这种权力的保障就是公民地权证。不分农村城市,不分男女,凡年满十八岁的公民,均可享受住宅面积在30平方米的优先购买权(超出部分按市场价),人人平等。无论在什么城市,只要出具公民地权证,所购买房屋一律免地价,或地价由开发商和政府结算。公民地权证不能买卖,只能用于本人购买住宅。

  二是出台住宅法。有了公民地权证,就为我们出台中国住宅法打下了基础,住房也成了永久产权,有关居住的一切行为均有法律约束,打破现行的政策规定的短期效应。持有公民地权证的住宅天生不可侵占、抵押、转让,但可用于出租。即使公民地权证房屋持有人破产、犯罪,任何人也无权收回本套住宅。任何情况下,一家最低保有一套住宅。

  三是一房一卡制。所有的社会保障,都围绕公民地权证住宅展开,无论持有人到其他城市或者出国(移民除外),社保卡都由居住所在城市最终结算,卡随人走,人受房制。这样,也就解决了社会保障体系难以建立,医院、学校等公共资源难以规划和配置的矛盾。

  四是政府担保制。如果公民地权证持有人确实买不起最廉价住房的,由政府担保,银行借给首付款,保证持有人能够有房住。政府的这种担保还在于为持有人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包括就业、就医、教育等,切实提高持有人的家庭收入。公民的法律权益和民主权利,也在公民地权证住宅所在城市行使。

  五是政府赎回制。持有人死亡或移民国外,公民地权证住宅由政府以原价赎回,再行出售。

  这样,中国的住宅市场将分成两大块,一块是以商品住宅为主体的投资性市场,一块是由公民地权证住宅为主体的消费市场。这块消费市场成熟和规范后,将占到住宅供应总量的80%,整个中国内需全面改观。(牛刀)

【编辑:位宇祥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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