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公房租金上调 官员称要实现“以租养房”——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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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兰州市公房租金上调 官员称要实现“以租养房”
2010年02月09日 20:3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兰州2月9日电(记者 侯志雄)从2010年3月1日起,兰州市直管公房租金标准由现行的每月0.9元/平方米调整为每月2元/平方米,兰州市物价局副局长李发庭向媒体公布说。

  9日下午,兰州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兰州市物价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李发庭通报了兰州市直管公房租金标准调整的情况。

  李发庭说,全国各城市每隔两三年对直管公房租金进行一次调整,使租金标准逐步向市场租金迈进。1999年至今,兰州市一直维持在每月0.9元/平方米的租金标准,不仅在全国大中城市中处于最低水平,在甘肃各市州也是最低的。

  国有直管公房经营管理的基本原则是“以租养房”,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经甘肃省成本调查监审局监审,目前,兰州市直管公房租金定价成本为每月3.04元/平方米。 截至2008年底,兰州市直管公房建筑面积为120多万平方米,75%的房屋建于上世纪80—90年代,配套设施不完善、建设标准低、危旧房屋比例较大,超过和接近使用年限房屋约占四成。

  李发庭坦言,由于兰州市直管公房一直处于低租金水平,房屋维修资金严重不足,造成管理单位收不抵支,连年亏损。从房屋维修普查统计数据看,每年需要维修资金约2000多万元,缺口很大。他认为,兰州市直管公房租金水平与市场租金水平差距加大,是造成一些承租户私自转让、转租公房以谋私利现象屡禁不止的原因。

  李发庭表示,政府将保障承租户中的低保户住得起房。兰州市目前共有承租家庭2万多万户,承租户主要以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企业离退休及下岗职工为主。其中有1000多户低保家庭,继续按照每月0.9元/平方米的租金标准执行,不在此次调整之列。

  李发庭说,此次直管公房调整历经数年,调整后直管公房月租金平均标准不高于西北5个省会城市均水平。对低收入群体和特困户制定了相应补助措施,在2009年12月8日甘肃省发改委召开了直管公房租金标准调整论证会,充分听取了承租户代表及专家的意见和建议后出台的。

  李发庭认为,适当提高直管公房租金标准,有利于房管部门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提高租房者的生活质量及“以租养房”管理目标的实现、(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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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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