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部分楼盘违规促销 买第几套房一律首付20%——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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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部分楼盘违规促销 买第几套房一律首付20%
2009年05月21日 08:35 来源:北京青年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前不久,一位读者致电本报,称一些房地产项目明知购房人非首次购房,但为了达到销售目的,仍许诺可以做到20%首付;无独有偶,北京多家新开楼盘承诺买房人,无论买第几套房,一律首付20%,在贷款发放之日前,再补齐10%或20%,中间相隔时间至少几个月甚至半年以上……种种迹象表明,开发商迫于销售压力,已经纷纷各显神通,利用包括银行在内的优惠政策进行促销。

  根据读者提供的线索,记者暗访了位于东四环的一个房地产项目。该项目的销售人员告诉记者,如果买房人手头不宽裕,他们可以向银行申请20%的首付,但如果买房人首套住房贷款未还清的前提下,不能将自己的贷款信息告知新申请贷款的银行……销售人员还告诉记者,很多项目现在都能操作这样的事情。

  在第一时间,记者采访北京某银行支行负责人,得到的答复是,银监会正在严查此种行为,但严查目标仅限于中行、工行、建行、农行、交行,而非银监会直辖的银行则不在此范畴内。而该负责人明确地告诉记者,不少银行为了解决贷款不足的压力,在2009年3、4月间暗箱操作20%的个贷业务,进入5月,随着银监会的介入,这种现象得到了有效制止。但一些中小银行仍然在进行此类业务的争夺,二套房甚至三套房首付仍可达到20%。

  那么,不在银监会管辖范畴的中小银行又是怎样进行房贷呢?据知情人透露,一些中小银行为了争夺客户资源,主动为开发商提供贷款,当他们了解到开发商的土地权证与工程没有进行抵押的前提下(意味着开发商有实力),与开发商联手。开发商为了销售,可以承诺买房人先付20%的首付,开发商替业主贴付10%或者20%,而银行则将全款打到开发商账上,开发商解决资金问题后,再催促买房人偿还替业主垫付的首付款,既实现了销售指标又拿到了银行的开发贷款,可谓一举两得。“我买的房子首付要30%,但开发商表示只要先交20%就可以了,等到项目封顶个贷发放时再补齐剩余的10%,时间跨度大概要一年,对我来说肯定是合适的”,买房人刘小姐对记者说。

  一位银行人士告诉记者,由于存款利息一降再降,银行面临着有钱贷不出去的窘境,而另一方面,首付不足掣肘买房行为的人群又大量存在,因此,一些银行暗渡陈仓的事情在所难免,但随着银监会的强势介入,这种现象在5月份已经明显减少。

  ●链接● 二套房贷相关规定

  2007年9月27日,央行、银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明确规定: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1倍。

  同年12月5日,央行、银监会又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补充通知》,重点明确了如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可比照首套自住房贷款政策执行,但借款人须提供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据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出具的家庭住房总面积查询结果。其余已利用银行贷款购买住房的家庭,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时,均应按第二套房贷政策执行。

  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在今年“两会”期间接受采访时表示,将“严格实施二套房政策,积极防范房地产市场金融风险”。

【编辑:高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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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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