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决房子产权问题?——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房产新闻
    如何解决房子产权问题?
2009年12月03日 13:48 来源:齐鲁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这是齐鲁晚报齐鲁楼市推出的买家做主角的栏目。 如果您在买房、 卖房、 收房、验房、物业、按揭等方面遇到任何问题,都可以打电话告诉记者,我们会尽最大努力为您分忧,替您解难。楼事无大小,记者帮您办。

  读者陈先生:

  我以按揭的方式在济南购买了一套商品房,是为了让一个户口给我哥的小孩子,所以将产权名写上我爸及我哥的名字,现在不需要这个户口了,在房子还未峻工之前我是否能够将房子重新更改产权名?

  如果不能更改产权名,我爸和我哥到公证处立份公证书,以赠送形式将这套房子赠送给我,我是否属于这套房子产权所有者?这样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赠送的税收是怎样计算的?

  专家解答:

  山东舜元律师事务所葛安源律师表示:陈先生以其父亲和哥哥的名义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这样合同的权利人就是陈先生的父亲和哥哥,以后房屋的产权登记将会办理在陈先生父亲和哥哥的名下。

  但合同是可以变更和转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第七十九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

  因此,陈先生的父亲和哥哥可以把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权利转让给陈先生。根据合同法第十一章关于赠与合同的规定,陈先生的父亲和哥哥也可以通过赠与的方式将房屋转让给陈先生,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通过对赠与合同的公证以及以后通过房屋产权登记的过户,陈先生同样也就拥有了房屋所有权。房屋赠与征收的税费主要包括契税、交易手续费、印花税、登记费等。

  记者:陈晓翠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