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人士爆料称房贷返点“名亡实存”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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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内人士爆料称房贷返点“名亡实存”
2010年04月11日 17:43 来源:北京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尽管银监会此前多次发文要求银行取消房贷返点,但据记者了解,作为银行争取客户的“渠道费用”,房贷返点仍然以“金融服务费”、“担保费”等各类名目普遍存在。

  一位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自银行主管部门叫停房贷返点之后,各银行的确停止了与中介签订返点合同。但事实上,当前银行给带来房贷客户的中介公司、担保公司支付“金融服务费”或者“担保费”的情况相当普遍,返点只是换了个名目而已,从未真正停止过。“这对于不少银行来讲,可以说是一笔必要的‘渠道费用’,一般比例为贷款额度的0.5%至1.5%之间,有些银行可能更高。”

  由于目前很多大型房产经纪公司都同时开办了担保公司,因此具体操作中,一般要求银行以“担保费”来给担保公司支付费用。根据规定,由于房产过户到房产证抵押有一段时间差,其风险必须由担保公司承担阶段性担保。因此中介机构就可以通过担保公司走账,合法地取得银行的返点费用。

  银行返点之所以屡禁不止,主要是市场竞争所致。该业内人士称,银行一般也会用贷款额度的2%左右作为预算,投放到广告宣传中去。但实际效果并不理想。“购房贷款属于较专业金融理财领域,金融政策经常变化,每月不同,一般客户很难完全掌握,基本都是在购房时才决定选择哪家银行。因此远远不如将这笔资金投入到中介或担保机构,激励一线业务员帮自己拉客户。”

  此外,几大国有银行利用政策优势和对市场的垄断地位,导致中小商业银行处于竞争劣势,相对来说,后者更需要利用“渠道费用”,方可比较平等的分享房贷这块优质贷款的大蛋糕。“不过现实中,出于各自利益的考虑,不论大小银行,还是担保公司及经纪公司,都认同房贷返点的做法。如果真是强令取消的话,这笔好处费很有可能转为隐蔽的、变相的、腐败的形式,或者干脆转嫁到客户头上,反而令情况更加复杂。”(姚丽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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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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