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正式文件未发 福州银行延后执行房贷新规——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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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正式文件未发 福州银行延后执行房贷新规
2010年04月16日 11:44 来源:福州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国务院15日出台房贷新政。在榕银行人士表示,此次房贷新政非常明确,二套房贷利率不再以风险定价,而是统一执行基准利率的1.1倍。银行开始执行新规要以收到总行正式文件为准。在没有收到正式文件之前,二套房贷估计会延续之前的政策。

  新政执行有时间差

  在榕银行人士表示,针对此次房贷新政非常明确。2008年10月的房贷政策规定,90平方米以上的首套房贷首付比例最低可为20%,利率可打7折。而在此之前,90平方米以上的首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0%,利率为基准利率的0.85倍。现重新规定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0%,虽然利率执行水平没有提及,但意味着首套房贷政策开始回归到2008年房贷政策前的水平。记者了解到,目前在榕银行首套房贷利率普遍打8.5折,只有少数个别银行打7.5折或者7折。

  招行福州分行零售银行部刘经理表示,此次新政中,二套房贷政策影响最大,首付比例由原先不低于40%提至不低于50%,同时原先二套房贷利率由各家银行按风险自主定价,现统一为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原先一般只有三套及三套以上房贷首付比例才要求不低于50%。

  15日在榕多位银行人士表示,银行何时执行新规要以收到正式文件为准。与此前的房贷政策出台一样,新政会有个文件流传过程,从政策出台到总行下发通知给各分行,一般要有20个工作日的周转时间。不过此次房贷政策比较明确,估计正式文件下发时间会比2008年房贷政策出台后执行的时间要快。

  已受理贷款可能不受影响

  那么,在文件下发之前的空档期内,已经申请的二套房贷是否能够享受现有的优惠政策?中信银行福州分行零售个贷中心相关人士个人认为,由于文件下发有个时间差,现有二套房贷政策会有所延续。之前已受理,准备审批暂未放款的二套房贷,享受现有政策的可能性大。但在新规公布之后受理的二套房贷申请,银行会比较慎重。此外,存量二套房贷不会受新政的影响。

  15日银行人士表示,由于存在时间差,在文件正式下发执行前,银行可能会迎来一波二套房贷突击申请潮,以期能够赶上二套房贷优惠“末班车”。不过各银行的房贷业务比重差别大,因而所受影响也会不同。记者了解到,在榕一家股份制银行二套房贷占其房贷业务总量约10%,而大银行的比重有的会更高。

  50万元二套房贷月供增424元

  目前二套房贷利率由各银行按风险定价,在榕银行二套房贷利率普遍执行8.5折优惠水平,随着二套房贷利率统一执行基准利率1.1倍,月供将增加不少,这将加大按揭者的成本。

  眼下银行5年期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为5.94%,打8.5折利率为5.049%,上浮10%则为6.534%。如果市民贷款50万元,贷款期限20年,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按基准利率1.1倍执行,月供为3737.88元;如果贷款利率打8.5折,月供为3313.33元,两者相差424.55元,总利息将相差101892元。(记者 杨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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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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