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二套房贷暂时只“认贷” 异地查询有漏洞——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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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二套房贷暂时只“认贷” 异地查询有漏洞
2010年06月09日 15:01 来源:东南网-海峡导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这两天,楼市最热的话题莫过于上周五出台的“认房又认贷”的二套房认定新标准,不过,记者昨日询问厦门多家银行获悉,虽然新标准已出台数日,但各行还在等总行的正式通知,目前暂时只“认贷”。

  目前暂时只“认贷”

  “认房又认贷”作为“新国十条”的配套政策,对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进行规范,明确各地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执行认房又认贷的严厉政策。这意味着被认定为二套或二套以上房,将不得不付出比首套房更高的首付和更多利息成本。

  昨天,厦门建行、农行、中行、招行、光大等银行人士表示,还没接到总行通知,对于是否属于二套房,还暂时按“认贷”标准来处理,即曾利用过房贷的,再买房就算二套房。

  也有银行人士称,虽然总行下文还需数天,但已在“认贷”基础上审慎操作,对申请房贷者的已有房屋数量进行调查审核。

  “出台统一的新标准是件好事,执行也是迟早的事。”某股份制银行人士表示:“新国十条”后,由于“二套房贷”等界定不明确,有些银行执行“认房又认贷”政策,有些则“认贷不认房”,个别银行还会视客户的情况而有所松动。但这次出台的细则统一了认定标准,意味着各行不能再有自己的执行标准,并且要严格执行。

  “异地查询”尚有漏洞

  “即使执行新标准,操作上也还存在部分难点。”一国有银行人士告诉记者:由于目前个人征信系统已实现全国联网,因此购房者此前是否利用过房贷,上网一查便知。而“认房”就比较困难了,目前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还没全国联网,如果借款人曾在异地以一次性付款的形式购房,没有贷款记录,银行就很难发现。

  此外要是“认房”的话,对于家庭中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产也比较难查。如果未成年子女和父母户口不在一处,而该家庭的第一套房产又登记在子女名下,那该家庭实际拥有房屋数量也很难确认。

  不过,银行人士认为,二套房新标准的出台,表明了中央的调控措施继续加强,并不像传言说的放松了。虽然新标准在执行上存在难点,但标准的明确,对炒房者来说,同样是加大了难度。

  比如外地人购房,虽然他在外地的房屋信息难查询,但贷款信息一查便知,炒房者不可能在异地都用一次性付款形式购房;未成年子女房产也是如此,以未成年人的名义是申请不到贷款的,炒房者除非有雄厚的资金,给子女买的房子都是现金付款,否则也难以这一形式购买多套而逃离二套房新标准。记者 钟榕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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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位宇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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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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