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教育局日前出台10项措施,助推房地产市场快速发展。新华社消息加“编后”称,此举有“越位”之嫌。在我看来,问题远不止“越位”那么简单。
沈阳教育局的10项措施,涉及幼儿教育、中小学教育、民办教育、中等职业教育、社区教育、终身教育等多方面,可以说,除了没敢“染指”正规高等教育,已经囊括了教育各个层面,几乎是全方位助推房地产市场发展。如此大的动作,岂是一个市教育局可以做主的?如果没有上级的首肯,甚至指令,谅它不敢也不能。
国际金融危机袭来,楼市低迷,不是沈阳独有的现象。各地政府为救楼市,高招迭出,有的靠谱,有的不沾边,有的近乎离奇,而把教育“捆绑”进来更是荒诞。
教育公平始终是人们刻意追求的目标。但在教育仍属稀缺资源的眼下,多少人家为了让孩子进好学校、学好专业绞尽脑汁、大把花钱、耗费精力而不得?把“相对过剩”的楼市与其“捆绑”销售,“余缺互补”,确实是个主意,但是个馊主意。至少,它把没有大笔钱就近买房的人排除在外了,或者挤占了他们可能本该享有的便利。这首先就破坏了公平。
“捆绑”还不够,还要提供“直接”、“就近”、“优质”、“全力扶持”的周到服务,那么,对买不起房的外来人员子女,政府的服务又如何体现?此举反而给人“官商一体”的印象。
如果说沈阳教育局“托楼市”的举措有“越位”之嫌,那么,它越过了国家有关政策法律和公众的心理底线,“越”得有些离谱。这背后,还应该有深层次的原因,应该认真检讨一番。(一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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