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须关注楼房贵宾卡预售控销问题——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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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须关注楼房贵宾卡预售控销问题
2009年07月08日 16:59 来源:新民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交2万块办理贵宾卡就可以优先选房,还可以享受优惠”,近来,随着楼市的回暖,预售贵宾卡的房产控销手法频频出现。沪上有家开发商仅6月开盘的房源,就收取以贵宾卡为噱头的“意向金”达4000多万元。

  开发商在开盘之前“巧妙”融资,以预售贵宾卡之名,行融资之实,如果这么做的仅是三五家开发商,倒也不必太过关注,但在当前的经济形势下,开发商们一窝蜂地来搞“卖贵宾卡做控销”,就不得不认真对待了。在经济形势并未全面好转、楼市全面回暖尚无坚实基础的情况下,预售贵宾卡的逆势兴起,以及由此掀起的风潮,可能危害到房地产行业的健康发展,也可能危害到购房者的权益。

  当下楼市逆势坚挺,本身就是件值得深入思考的吊诡现象。现在,开发商们群起“卖贵宾卡做控销”,其实“司马昭之心”昭然可揭,就是试图要公众接受“房价还会高企,还不快快购买”的楼市全面回暖信号。尽管很多公众对此不认同,但有刚性需求者能否走出“买涨不买跌”的心理暗示,也未可知。

  商品房预售制度是否应该取消的讨论一直没停过。开发商“卖贵宾卡做控销”的事实,无疑将预售制度存废的讨论,向前推进了一步。诚如一些律师所言,尽管开发商们预售贵宾卡涉嫌“违规占用资金、变相吸储”,但从预付定金的角度看,“目前并没有具体的法律条文对其进行限制”,实际上反映出法律约束的“灰色地带”。

  因为是“灰色地带”,从保护购房者权益的角度看,各种规则约束和监管触角,也很难发挥效用。比如按照有些楼盘的合同约定,办理贵宾卡后,如果购房者放弃买房,开发商可不支付利息;比如一些开发商的合同就有“连续三期都没有选中才能退款”的霸王条款;再比如,即使选择同一楼盘的不同次房源,也要再一次交预售金等等。另外,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公众有理由质疑:即便是办理了贵宾卡,得到的也是好房源吗?

  无论是从保护购房者权益、稳定房价,还是从规范开发商们涉嫌违规融资的角度看,面对开发商们预售贵宾卡这种风潮,有关部门不能不闻不问,听之任之;应迅速作出判断并采取行动。正因为房地产行业的发展境况直接影响着各级财政收入,所以相关方面应理性看待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的关系问题,及时纠正并智慧地处理善后问题,维护好购房公众的权益。当然,由此若能引起社会各界的重视,敦促相关方面做出修复法律“灰色地带”的努力,那才是关键所在。(李记)

【编辑:位宇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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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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