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经适房该不该判“死刑”——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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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经适房该不该判“死刑”
2009年08月15日 15:59 来源:羊城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这是杜甫当年美好的愿望,也是如今政府大力建设经济适用房的初衷。然而事实的发展出乎意料,近期出现的一连串怪事,更是将经适房的问题集中爆发了出来———

  湖北武汉。全国经济适用房搞得最早、最规范的城市之一,在经适房摇号中出现六连号。

  惊讶的嘴巴还没合上,同样在湖北,只不过换成了老河口市,连号范围进一步扩大成了“14连号”。

  这是荒诞剧。

  接下来是悲剧。石家庄市一帮好不容易拿到经济适用房摇号的低收入者,突然发现,自己将要购买的房子价格,竟比周边商品房的价格低不了多少,于是集体弃购。

  读完这些故事,感觉经济适用房似乎陷入了两难的境地:卖得太便宜吧,它成了有权有钱者的“猎手”;卖得贵一点吧,它又失去了贴补穷人的意义。

  这个房子,还真的让人挺为难。既然如此,干脆判个“死刑”,退出历史舞台,让位于其它在制度上更有保障、更能直达穷人的补贴模式?

  其实,经济适用房的先天不足,在业界早就有过广泛的讨论。比如说,在中国土地极其匮乏的情况下,经适房显然不是一个高效利用土地的选择。一个廉租房的租户,在经济状况得到改善后,他就会搬出住地,廉租房于是可以接济另一个穷人;但经适房一旦售出,政府就完成了使命,对其他穷人的补贴,只能仰仗于继续建房。试问:一个城市到底有多少土地可以用来建房子呢?

  再说房价吧。经适房的价格如果显著低于商品房,受益的真会是穷人吗?事实上似乎并非如此。一旦“剪刀差”扩大,经适房与商品房之间就会形成可观的暴利利润,“寻租”的空间就天然形成,有权或者有钱者,就能像苍蝇一样往缝里钻,他们的活动能力无疑要比穷人大得多。可怜的穷人此时还茫然地等待在摇号中“喜从天降”。殊不知,看似公平的摇号,稍稍做点手脚,就能变成“谋利”的工具。

  即便是穷人拿到了便宜的经适房,这个制度就合理了吗?其实也不然。试想一下,在房价普升的今天,一套经适房动辄就能赚几十万元,相比廉租房租户,购买经适房的受益程度是否太大了点?

  难怪著名经济学家茅于轼一遍又一遍地疾呼:经济适用房本身就是最大的贪污腐败。在接受《长江商报》采访时他说,它既不讲效率,更不讲公平,比赌博还要坏。正因为此,茅于轼一向支持取消经适房,可惜应声寥寥。

  有人说,就算经适房有这样那样的问题,也不能因噎废食,加强监管就行了。这话说得容易,办起来可就不那么容易。

  我们知道,任何监管,除了制度本身的严谨性以外,都需要具体的人来执行。而媒体援引北京的数据称,北京现有1300万户籍人口,从事住房保障的公务员队伍却不足2000人。而在香港,这一比例是700万∶9600。

  试想一下,我们如果要将比例提高到香港的水平,需要增加多少成本。如果真要那样做,还不如把补贴直接给穷人算了!何况,即使加到那个程度,就能真正抑制腐败了吗?天晓得!

  在一些城市,已经开始尝试改用经适房以外的补贴办法,比如长沙、常州、沈阳、大连等城市宣布在一两年内停止经济适用房建设或减少供应量,改为向低收入家庭发放购房补贴,支持他们购买商品房;还有一些城市实行租售并举、共有产权等模式。

  这些方法的效果暂且不知,但至少是一个方向,总比一味抱着经适房这棵枯败的大树强!(张军)

【编辑:杨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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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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