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花80元路费79元补贴为“集体研究”?——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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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花80元路费79元补贴为“集体研究”?
2009年09月22日 11:47 来源:南方都市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万盛区退休职工、现寄居在渝北两路的王新声大爷每月要到万盛区房管所领一次租房补贴,车费至少要花80元,而他领的钱却只有79.52元。面对记者调查,万盛区房管所负责人称,王大爷必须每月亲自前来领取补贴,且不能用银行卡领取,因为这是“集体研究决定”的。 (《重庆晚报》9月21日)

  “集体研究”歪经呼唤执政意识教育

  任何一级政府都是民本政府、责任政府和透明政府,有责任和义务承担各种服务责任,为民执政,问心无愧。特别是《行政许可法》出台后,政府各项作为有了“限制”和“框框”,遇到了“削权刀”,有力制裁了那些乖张、霸道的目无法纪的行政作为,执政为民理应成为各级官员最起码的执政意识。

  可这种“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在万盛区公房经营管理所却失效了,这家房管所为了刁难一位老人,生生为他设置出“每月领取79元租房补贴需花80元路费”的行政高墙,而且还打出了“集体研究”的幌子,掩饰自己的行政困窘和决策无能,以及执政理念的偏执。就算是有关部门达到了自己的行政目的,可却让服务民本的朴素情怀、胸怀坦荡的行政胸怀以及温情脉脉的行政温厚等品格都扔掉了。其最终结果就是,行政威严和权力强势垒高了,可权力的公信力、诚信度以及取信于民的本色却丢失很多。权力是干什么用的?原来就是折腾老百姓、糊弄老百姓的!为了一个狭隘的行政私欲,不惜让权力付出如此惨痛的损失,这是一种典型的执政意识错位。

  意识是生命的方向盘,执政意识同样是行政决策、执政方向和执政态度等的思想指南。各级领导干部和政府应该将执政意识的强化和深化,作为一项重要的思想教育活动,认识到执政意识的重要作用。各级政府应该加强对官员的执政意识教育,告诉各级机关和官员,手中的权力正是人民赋予的,必须将执政力回归到民本意识中,落实到民生渴求中,谁如果缺乏了这种意识,那就是忘本,就应该受到严肃的行政处罚。       

  非人性化规定的背后是官员的人性缺失

  好一个“集体研究的”,有多少阴谋、伎俩和见不得阳光的私货假汝的名义而行。明摆着是一种刁难、打击和报复,却在所谓的“集体研究”的旗号下大行其道,而且理直气壮,而且底气十足,而且气势汹汹,不得不让人无言、哑语甚至出离了愤怒。这样的官员,并且还是“官员集体”,从他们身上显现出来的霸道、凶恶和官老爷作风,令人齿寒。指望他们“执政为民”、“爱民如子”或者“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简直就是缘木求鱼。在这种非人性化规定的背后,毫无疑问是官员人性的缺失。

  因为不满意于房管所拆迁安置“条件很差”的“黑房”,王大爷和房管所发生过言语冲突;又因为房管所要修改既定合同没有得到王大爷同意,双方结下了怨气。这下好了,房管所经过“集体研究”后,要求王大爷必须每个月亲自前来领取租房补贴。这种事情发生在公权与私权之间,当权者在凭借执掌公权的地位,不是出于公平正义而是出于部门私利,不是出于便民服务而是出于官僚权势,不是出于为民解忧而是出于衙门面子,便对私权进行肆无忌惮的嘲讽、晒笑和玩弄,其高高在上、不可一世的嘴脸暴露无遗。在这样的官员和“官员集体”眼里,只有自己的权力、利益和尊严,断没有百姓的困难、疾苦和冷暖。连“与人为善”、“将心比心”、“得饶人处且饶人”这样朴素的道德品行都不具备,遑论他们拥有“群众利益无小事”这样的行政操守了。

  万盛区公房经营管理所这样只会折腾老百姓的“人民公仆”,估计他们对党的宗旨还不甚了了,对“三个代表”思想还弄不明白,对“执政为民”理念也不大清楚,很有必要让他们“集体”下课,去补上这些不可或缺的一课。当然,让他们党性马上得到锻炼,修养马上得到提高,素质马上得到提高,并不现实;但最起码的,给他们人性中剥离些“恶”的成分,增添些“善”的因素,是能够达到目的的。

  “集体研究”之研究

  集体研究,本来是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一种行之有效的正常形式。目的不是搞一言堂,而是力求决策办事更加公平公正与合理科学。不过,智者千虑,必有一失,集体研究不是完美无缺的圣人,更不是先知先觉的神人,既然是明摆着的决策失误,那怕的确是集体研究的,理应实事求是雷厉风行,有错必纠知错必改,而不该抱死教条不放。

  而如果这事压根就没有集体研究,那更是错上加错。一是错在把“主人”当猴耍,对百姓冷若冰霜;二是错在拉大旗作虎皮,拿集体研究当垫背,三是错在执迷不悟知错不改,用集体研究作为逃避责任追究的挡箭牌。

  每每问题曝光,我们总会听到“集体研究”的陈词滥调,为何有人乐此不疲?一则,集体研究是块最好不过的遮羞布,什么脏水都可往集体身上泼;二则,信奉“法不责众”,即便是个人拍板的,一旦说成“集体研究”,立马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三则,“集体研究”可以忽悠人迷惑人甚至容易要挟人。因而,集体研究在一些地方正成为腐败和不作为的代名词。

  未经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批准,武汉市新洲区阳逻街道办事处吴家田社区居委会将23亩土地违法转让。尽管也打着“集体研究”的幌子,该居委会原主任张某也并未从中牟利,但因负有直接主管责任,被判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6万元。因此,问责面前,“集体研究”我们也要好好研究研究,不能再让其成了逃避责任追究的“法宝”,“集体研究”不是太岁头上的土,该动则动。 

   ( 雷振岳 陈文祥 王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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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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