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新政能否遏制房价过快增长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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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新政能否遏制房价过快增长
2009年12月21日 07:17 来源:经济参考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近日,有关部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要求不折不扣地将土地出让收支全额纳入地方基金预算管理,将土地出让收入全额缴入地方国库,支出通过地方基金预算从土地出让收入中予以安排,实行彻底的“收支两条线”管理。同时,通知规定,分期缴纳全部土地出让价款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年,特殊项目可以约定在两年内全部缴清,首次缴款比例不得低于全部土地出让款的50%。

  近期,有关房地产的政策接连出台,而对于上述最新出台的“土地政策”,网民们褒贬不一。

  拿地首付不低于50%将推高房价?

  署名“沙黾农”的博客指出,高房价的症结在于“供不应求”,增加普通商品房的供给才是遏制高房价的根本,“拿地首付不低于50%”只会抬高“拿地的门槛”,使一些较小的开发商望“地”兴叹;从总体上看,大中小开发商拿地的总量小了,新开工面积也会随之减少,总供应量上不去,房价又如何能下得来?“拿地首付不低于50%”绝不是所谓的“房市调控再打重拳”,即便是一重拳,也没有打在“利益集团”身上,说不定打在了亟待买房的普通消费者身上!

  署名“anm in0001”的博客文章也指出,这个政策从长远来看,只会出现两个结果:一是使房地产供应更趋集中,向大地产商手中集中。因为地产商拿地的成本高了,更难拿到土地了,那么结果就是大地产商的日子将来越来越好过。二是这一政策将来会推高房价。因为开发商的资金量是有限的,土地一块投入增长1倍甚至1倍以上,房子的开发量自然就会下降,房子供应少了,将来只有上涨一条路。除非房价提前崩溃,否则一定是这个结果。

  土地出让金“收支两条线”才是真正利好

  署名“梨花”的博客文章认为,其实开发商捂盘和囤地只是房价上涨的助动力,并不是原动力。房价大规模飙升的原动力在于地方政府没有原则地从房地产利益链上获利,并且所获得的利益没有得到有效监管,从而进一步获得个人的利益。

  因此,此次管理层出台的通知,要求地方将土地出让收入全额缴入地方国库,支出则通过地方基金预算从土地出让收入中予以安排,实行彻底的“收支两条线”管理。事实上这已经几乎击中了高房价的要害。只有将地方政府的利益从房地产业中剥离出来加以严格规范,将地方官员的个人利益驱逐出房地产业,中国的房地产市场才会健康彪悍地成长。否则,一切调控房地产的政策来到地方都会被阳奉阴违大打折扣,从而损害政令的畅通以及管理层的威信。

  署名“梨花”的博客文章还认为,可以想象,在未来的一段时间里,这项政策一定会受到地方政府和开发商的联合反扑。政策能否得以严格执行是调控效果的最关键一环。这些年来老百姓已经学会了不看广告看疗效的本领。“听其言,观其行”同样可以用在房地产调控政策上。

  管好土地还需更多政策

  署名“牛刀”的博客文章指出,迄今为止,开发商的自有资金比例都是20%,普通住宅只需15%,用15亿资金可以在银行撬动85亿的贷款,还在乎区区50%的拿地首付?而且,在土地问题上的一系列融资行为触目惊心,也远远不是50%的首付所能遏制的。文章认为,土地泡沫才是房价泡沫的源头。所以,化解土地泡沫,重要的是改变现有的土地出让制度,让土地财富全民共享,保障中国城市居民的基本居住权。

  文章还指出,我们现在的地方政府,将所有的长达70年的土地出让金当年就挥霍一空,你怎么向你的城市居民未来的生活做一个交代?你还怎么去还给这些土地的主人一个基本的居住权。所以,管好土地要实现土地管理制度的变革。

  署名“anm in0001”的博客文章指出,地产商超过两年没有开发的土地就要被没收。但是这个政策形同于无。大家看看在香港和内地上市的地产商,前几位的土地储备,五千多万平方米,四千多万平方米,按照现在的开发量,10年都开发不完。我们没有看到哪一幅土地被没收。出现这个问题的原因,是政策制定得不细致,没有可操作性。比如可以硬性规定,一块土地,开发商两年内必须开发,四年内没有开发完没收。这样的政策就不一样。然后强调执行率,那么土地闲置问题就可以解决。(本报记者张松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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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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