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组合拳为何吓不退国企拿地王——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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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评:组合拳为何吓不退国企拿地王
2009年12月21日 09:13 来源:京华时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本月17日,财政部等五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打击开发商囤地。颇具讽刺意味的是,就在当天,保利地产砸下30.4亿元拿下北京新地王;绿地集团、招商地产等开发商也分别在上海、南京等地高价买地。

  有业内人士认为,此时开发商还敢于高价拿地,说明他们对后市还是有信心的。但依笔者看,开发商特别是国有企业敢于大举拿地,敢于再造地王,说明我们目前出台的土地、税收以及信贷政策,还不足以抑制房地产市场的投机性投资,还不足以遏制高房价。

  特别是诸如保利地产、绿地集团这些国有企业或者有官商背景的企业,之所以不惧怕国家调控楼市的组合拳,倚仗的不过是“国有”这棵大树:资金不缺,最不济还有银行贷款撑着;经营成果的约束性不强,拿了地王几年不开发也没人敢过问,就算亏损了,与经营者的利益也不严格挂钩。

  从国家楼市调控声声紧、开发商我行我素拿地王来看,对楼市如不采取矫枉过正的硬措施,地王就杜绝不了,畸高房价就降伏不了,经济风险、金融风险、社会风险就会越来越大。

  首先,在稳定市场预期上要矫枉过正。虽然“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势头”的“遏制”二字狠于以往,但只是“遏制过快上涨势头”还是让开发商产生了有利于自己的解释和幻想。依笔者看,对于当前的畸高房价,要旗帜鲜明地提出坚决“遏制上涨”,这样才能真正稳定市场预期。如果社会普遍存在房价继续上涨的预期,畸高房价岂能下来?地王又怎能消失?

  其次,在出台措施上也要矫枉过正,不留余地和幻想。比如,“土地出让款首次缴款比例不得低于50%”的规定,就附加了一个“分期缴纳全部土地出让价款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年,特殊项目可以约定在两年内全部缴清”。笔者担心,在“原则上”和“特殊项目”的掩护下,政策在执行中可能走样。此外,征收不动产房屋税应该提上议程,第二套房信贷政策需要进一步严格,预售款制度应该迅速调整直至完全取消。

  最后,必须让地王制造者、投机者以及越线的银行吃到苦头,才能使得房地产业健康发展。从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中国的房地产业始终没有经受过一次大的挫折和打击。如果一个行业(特别是容易产生泡沫的房地产行业)长期火爆而一直没有一个像样的调整,是违背经济规律的,接下来很可能迎来长期的衰退。虽然我们不愿看到任何一个行业遭受打击和挫折,但是,放任房地产泡沫越吹越大,只能令其未来受到的挫折更重。因此,采取矫枉过正的措施让房地产业有一个深度调整并不是坏事,相反会有益于该行业乃至整个经济的健康发展。

  □余丰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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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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