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追责 不妨从最近被曝光的恶性拆迁开始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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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评:追责 不妨从最近被曝光的恶性拆迁开始
2010年05月26日 13:42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责任追究不力,违法拆迁成本太低,正是恶性拆迁事件屡禁不绝甚至愈演愈烈的重要原因。国办通知中有关“追责”的规定,体现了中央坚决纠正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问题,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的决心和力度。追责,不妨就从最近被曝光的这些恶性拆迁事件开始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要求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通知规定,对于程序不合法、补偿不到位、被拆迁人居住条件未得到保障以及未制订应急预案的,一律不得实施强制拆迁。因工作不力引发征地拆迁恶性事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将被追究责任。(5月25日《法制晚报》)

  这个紧急通知,明显直指当前一些地方几近失控的拆迁乱相。不知二者是否有关联,5月24日央视“焦点访谈”报道称,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河北广平县,仅用10天时间就完成33万多平方的拆迁任务,1000多户群众的房屋被拆,土地被征用。而这些拆迁都是在没签订补偿协议、没对群众进行妥善安置情况下进行的。

  在修订拆迁条例的“讨论期”,一些地方野蛮拆迁似乎进入了“最后的疯狂”,非法拆迁、强制拆迁制造的血案时有耳闻:24日,呼和浩特市刚刚通报了一起暴力拆迁致1死1伤的案件;在河南开封,竟然出现“拆错了”这样的旷世奇闻;近期出现的多起“下跪门”“杯具门”等公共事件,背后都有非法拆迁的影子。

  仍在讨论中的征收条例,让地方政府嗅到了一种拆迁囤地的紧迫感。以往的暴力拆迁,大部分还是开发商及其雇用的拆迁公司冲锋在前,而今,一些地方政府也开始走向前台,赤膊上阵。在拆迁现场,往往可以看到各执法部门、各警种一齐出动,只见弱小的个人与推土机抗衡。地方政府主导的大规模拆迁,往往打着城市规划、旧城改造等幌子,拆迁由原来的利益驱使和政绩驱动,仿佛还变成了最紧迫的政治任务。

  此次国办的通知,可以看做在法律修订“空挡期”的应急补缺,通知中有关“追责”的规定,也体现了中央坚决纠正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问题,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的决心和力度。因为,责任追究不力,违法拆迁成本太低,正是恶性拆迁事件屡禁不绝甚至愈演愈烈的重要原因。

  拆迁法规的修订固然需要抓紧,以尽量缩短这个不确定的“空档期”。但有了法律不被执行,依然无法终结恶性拆迁。其实,即使被称为“恶法”的旧拆迁条例,也要求在拆迁补偿到位、保障被拆迁人居住条件之后才能进行拆迁。而法律在执行中,一些地方的所作所为却比旧规更“恶”。

  非法强拆的地方政府,并非不知道这是违法行为,只是权衡利弊,强制拆迁的政绩收益要远大于违法成本。强推拆迁的动力何在?广平县“三年大变样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王卫宇说得已够直白:“我们的工作干不好,那考核肯定是不行。”拆迁可以作为政绩上报,拆迁可以助官员“升迁”,拆迁还可以得到“其他”好处。譬如,前不仅被判刑的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原副区长曹颍章就是因为收了开发商“好处费”,才“帮助”开发商逼走屋主,进行野蛮拆迁的。而另一方面,因拆迁制造恶性事件,却很少看到有人像曹颍章这样被追究责任的。《南方周末》日前回访发现,在那些拆迁闹出人命的地方,主管官员个个都在。

  国务院要求对违法征地拆迁进行责任追究,抓住了问题的关键。而要问责,不妨就从最近被曝光的这些恶性事件开始。 (丁永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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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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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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