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湖别墅勾当何时了?——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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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情人湖别墅勾当何时了?
2010年06月09日 14:37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一个钱权交易催生的腐败项目,在相关官员受到处分、缴纳些许罚款后,又披上合法外衣公然叫卖。在云南大理,对劫后余生的“洱海天域”别墅项目,不仅销售人员自信满满地宣称“不会也不可能被查封”;连当地部分官员也认为,该项目所有程序“完全合法”,该楼盘不该受贪官株连。

  一个直接违反城乡规划法、水法、土地管理法、森林法和风景名胜区条例等法规的项目,一个使著名生态景区“情人湖”遭到永久破坏的项目,一个通过权钱交易获得“合法”面具的项目,查处到最后竟然披上了合法的外衣,这不禁使人心生疑惑:法律的尊严何在,正义的底线何在。

  违法别墅公然叫卖,令人愤慨的不仅是有关部门的置若罔闻,不仅是逐利商人的肆无忌惮,还有一些地方对违法项目的掩耳盗铃式查处、对违法既成事实的坦然接受。

  在一些人看来,这样的选择似乎情有可原:如今,在当年30亩情人湖的填埋场地上,五星级酒店、别墅区和风情商业街鳞次栉比,不少餐馆、酒楼、酒吧、茶室已经营业——事实已经这样了,难道还要浪费拆除么?难道不能“活在当下”么?

  近年来许多景区开发破坏背后,隐藏的正是这样的可怕逻辑:先是官商勾结,把违法项目搞成既成事实,然后通过各种手段获取准生证,或支付一点罚金,这已成为一些人的惯用伎俩。北京著名的盘古大观“空中四合院”,这一原本违法的建筑,在生米煮成煮饭后,在执法部门的罚款后,摇身一变,合法买卖。这样的例子还可以举很多。究其原因,均是违法的低成本与高回报,均是对违法既成事实的过度容忍。

  不论是“洱海天域”别墅项目,还是盘古大观“空中四合院”,都是利益权衡的产物。它们的合法化结局,不仅没有深刻触及违法者的良知和利益,让他们获得足够教训,反而会让更多人担心,如此轻描淡写的处罚,是否已承认违法者收益的合法化?

  也许有人会问,覆水难收,资源宝贵,难道非得拆了不成?对此,我们不妨举一个例子:杀人为啥要偿命,难道另一条生命不可贵么?这是因为,法律的重要目的就在于惩戒和预防,只有让无良官员长记性,让黑心商人得不偿失,才能从根本上遏制一些人的违法冲动,也才能真正维护社会公益和法律尊严。

  “法不在严而在必行”。如果我们的执法总是对既成事实无可奈何,如果对违法行为的处罚总是让违法者尝到甜头,如果总是对各种破坏性开发姑息纵容,那么可以肯定,类似官商勾结的“决策失误”还会出笼,类似的不可逆环境破坏还会继续发生。

  在这个意义上,给“洱海天域”别墅项目什么样的罪与罚,不仅关系到当下的社会公平和环境正义,也决定着那些蠢蠢欲动的人将有怎样的选择。

  本报特约评论员 范正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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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位宇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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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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