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别墅业主私修地下室现象普遍——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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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别墅业主私修地下室现象普遍
2009年05月23日 13:12 来源:中国广播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11时15分报道,如今业主在自家的别墅修建地下室已经不是新鲜事了,重庆市的别墅区业主擅自修建地下室非常普遍的,出现这种状况到底是政府职能部门无法可依还是执法不严?为此,中国之声连线了记者张晶——

  中国之声:我们都说,目前重庆的别墅区业主擅自建地下室的情况非常普遍了,普遍到什么程度?

  记者:我举个例子,重庆市渝北区南湖镇军别墅区是重庆市比较高档别墅区之一。在这里我们随机采访的过程中,一位姓廖的女士表示,住宅区内擅自修建地下室的业主至少有40%,这还是比较保守的估计,小区内禁止违规建筑的规定可以说是形同虚设。对于地下室的用途,廖女士告诉我们,地下室似乎可以随心所欲地规划,有的用做游泳池,有的用做健身房,有的用做储藏室,可以说是五花八门,地下室修建的规模,据我们了解也可以随业主自己的意愿而定,她知道的最夸张的一家是地下修建了四层。就是在地下修建了四层,她告诉我们说,现在对于修建地下室的情况,只要左邻右舍之间没有太大的意见,物业方只能加以劝阻,而不能强行阻止你修建,因为他们毕竟不是政府的职能部门。在现场,我们也看到在小区很显眼的地方公示了公布了不能开挖地下室,不能建违规建筑,按但是我们观察到的情况,这个公示是形同虚设的。

  中国之声:这个别墅变成上面四层、下面四层了,的确私自修建地下室的状况是非常严重了,听了你的介绍,这个业主对修建地下室的事很随意,出现这样的情况,相关的政府职能部门有没有进行查处。

  记者:我们在采访廖女士的过程中也问过这个问题,现象这么普遍,而且都有些过了,政府职能部门难道没有注意,没有采取相应的行动吗?她的回答比较直白,她说因为住别墅区的人大多是非福即贵,政府只有对于这事存在执法不严的情况。针对这个政府部门不作为的事情,我们也采访了人大法治委员会主任委员孙茂荣他,他也直言不讳,执法部门执法不利也是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除了执法方面的原因,他还提到国家相关法律对于违规建筑的规定不够明晰也是值得关注的问题。他具体说,根据国家出台的城乡规划法,出现违规建筑会按照有关规定来处理,但是该法对于违规建筑规定非常笼统,是一般的地面建筑的违规还是楼底占用空间的违规还有地下的违规。法律规定不是很明确,应该说这次重庆市违规修建地下室一事,被炒得沸沸扬扬,是因为刚刚结束的重庆市第十次会议的审议的一个草案,这个草案规定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草案,该草案专门针对地下空间的规划管理做了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地下空间进行建设,应该办理规划审批手续和法治社会规定的其他的手续,对于擅自修建的行为,将责令停止建设限期回复原状,并处违规建筑面积楼面面积百分之百的罚款出发,这种是重庆市以地方法规的方式,在法律上没有明细的漏洞,做的一个管理。

  中国之声:一方面是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还需要相关执法部门更加强有力地去执行和监督。

【编辑:杨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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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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