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再曝"安置房"丑闻 村主任占13套用于销售——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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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再曝"安置房"丑闻 村主任占13套用于销售
2009年07月07日 09:3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温州7月7日电 (记者张兆岭 通讯员何新) 前段时间温州新城中心区4号地块本来用于安置拆迁户的房子,被各路官员据为己有,这一事件在全国炒得沸沸扬扬,最终以购房者“补差价”、相关负责人被逮捕的方式收场。近日,温州瓯江边的一处安置房再曝丑闻,一名村干部竟然占了13套安置房。

  村干部一户多房 镇政府称为了“过户方便”

  根据记者调查,温州市永嘉县瓯北镇新桥村与温州市区仅隔一条瓯江,被称为温州的“浦东”。2002年以来,新桥村的大部分土地被征用,村里先后得到750多套安置房建造指标,作为拆迁户和失地农民的安置用房。按理说,新桥村200多户村民平均每户可以分得三套房子,至今有的村民连一套安置房也没分到过,那么,这些安置房到底安置给谁了呢?

  当地新桥村村委会主任余乾寿承认,除了60多户村民自己出让了安置房指标以外,的确还有村民一次都没有分到安置房。而据村民反映,现在在建的512套安置房,村里也没按户头分配。记者在村里上报的安置房分配名单中看到,这名村主任余乾寿一家就有13套安置房,最多的一名村干部竟然有16套,共计有近200套列在村干部及其亲属名下。

  为什么会出现这一现象呢?村委会主任余乾寿:“你知道我有13套啊,这个是顶名字用的,顶名字,为了审批手续呐,你不报上去手续批不下来。

  按照这位村主任的解释,村干部名下之所以拥有大量安置房,只不过为了顶个名审批方便而已,并不是真的分配给村干部,而且镇里也是同意的。究竟有没有这回事呢?永嘉县瓯北镇镇长徐孟鹤也承认主要是为了把安置房出售之后,过户方便。

  国土局:安置房当商品房出售违规

  这些安置房能不能出售呢?永嘉县国土资源局用地科科长吴宗考说,把安置房当商品房出卖我们没有这个规定,村里没有权力以市场价的形式把安置房当商品房来卖。

  吴科长说,新桥村的做法明显与安置房建设审批和分配原则相违背。按规定三产安置房的审批必须上报真实的安置户名单,永嘉县人民政府关于《永嘉县村级二三产业留用地若干政策规定》“对弄虚作假骗取审批手续的,一经查实,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对安置房的分配中明确规定:“在安置房交付前具体分配方案如有变化的,具体分配对象名单仅限于本村村民之间”。然而,在新桥村村主任提供的购房协议上我们看到,其实村里在去年的一月份就开始卖房,直到现在他们的手头还不断有安置房在出让。为何这些明显违规的现象一年多来无人制止?

  村民们担心,以现在所谓的商品房市场价形式,由村干部代为处理安置房,村民的损失最少也有数千万元。如今,这些安置房到底卖给了哪些人?到底谁又在从中获得好处?温州市相关部门已经介入调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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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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