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管局复印8页纸收119元 天价收费是谁批准的?——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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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管局复印8页纸收119元 天价收费是谁批准的?
2009年08月15日 10:36 来源:京华时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武汉市民姚先生到江岸区房产局档案室查询自己的购房评估报告,复印其中几份文件共8张纸,被收取咨询服务费119元。姚先生认为,按照每张纸5角钱的标准,复印8张纸最多4元,却被收取119元,简直是“天价”服务“乱收费”。江岸区房产局称,复印房屋档案收费标准为1元/平方米,姚先生的房子有119平方米,所以按标准收取119元。(8月13日《长江日报》)

    直 评

  天价复印费卖的是权力

  江岸区物价部门已经表示,如果这个档案室没有收费公示牌和收费服务证,极有可能是违规乱收费。复印8张A4纸要价119元,不是“极有可能”,而是货真价实的乱收费。这种收费既无依据,又逾越公共情理,属于权力自肥的敛财之举。如此奇观,不能不让人感叹,一些职能部门在牟取私利时,真是“没有做不到,只有想不到”。

  复印8张A4纸要价119元,贵在何处?当然不是纸张本身。新“洛阳纸贵”的背后是权力在作祟,江岸区房产局档案室卖的不是纸张,卖的是权力。按1元/平方米收费,还算是少的,即便收取10元/平方米,你也无可奈何。原因很简单,要想查询自己的购房评估报告,你就得有求于房产局档案室。

  所谓“咨询服务费”,实际上是权力之手恬不知耻地伸向公民的口袋,但又感觉太赤裸裸,便寻求一个可笑的马甲和借口而已。

  如果放任新“洛阳纸贵”出现并泛滥,这委实是一个可怕的迹象。一方面,公权力一旦用于为部门牟私利,政府部门的公信力就会被透支。另一方面,一旦政府人员唯利是图,把本应提供的服务按一定价格销售,就极有可能向权力寻租发展,走向更大的腐败。

  公共服务是不能拒绝提供的。那些想依靠权力坐地生财的人员,委实可以下课了。只是让人备感沮丧的是,“复印8张A4纸要价119元”绝不是个案,“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钱”又是多么的习以为常。祛除“复印8张A4纸要价119元”,任重道远。(摘编自《今日早报》8月14日 文/王石川)

  -追 问

   天价收费是谁批准的

  在现代政治学中,政府的角色被定位为依照政治契约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的机构,这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成本,由公共财政来统一开支,也就是由全体纳税人来负担。但这一基本的政治原则,在许多地方已被扭曲。就拿查询收费来说,这基本上已是政府机关通行的一种潜规则。

  当然,换个角度来看,收费也没什么不妥,我们也表示理解。“没有成本,人的欲望和行动就将无限泛滥。”试想,如果查询、复印不收费,没有成本,前来办事的人就会无所顾忌,可能导致公共财政的极大浪费。这就好比到法院打官司如果不收诉讼费,人们将会不计成本地往法院跑,有可能为了些鸡毛蒜皮的事,也会到法院打一场官司。公共财政显然无法承受这种无度的浪费。

  收费可以,但并不是说可以乱收费,万事都得有个度。作为政府机关,收取费用必须要遵循两个原则:一是要经过物价部门的核准(或者通过听证,获得公众的认可);二是不得赢利。公权部门不能利用公权力与民逐利,更不得假借公权力强迫收费,这是基本的政治伦理。但在现实中,许多公权部门都将手中的权力产业化了,公权力已沦为赢利的工具和盘剥手段。

  对于“收费的原因”,江岸区房产局办公室刘主任的解释是,“(档案室)维护成本高,适当收取一些咨询服务费”。这种解释显然荒唐。档案室的维护作为房产局的职能之一,产生的费用理当由公共财政来解决,断不可借此擅自开征收费项目转嫁成本,更不可借此牟取暴利。

  对于这种假借公权“胁迫收费”的行为不仅应当叫停,还应当进行严厉问责。(摘编自《贵州都市报》8月14日 文/何先武)

【编辑:杨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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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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