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代表提交议案 高度关注高房价带来的危害——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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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员代表提交议案 高度关注高房价带来的危害
2010年03月04日 12:53 来源:中国广播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每年的全国两会,楼市都是绕不过去的话题,但在代表委员的诟病声中,房价却一年更比一年高;如今,房价在疯涨了一年之后,更加剧了人们的担忧。两会召开之际,众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把关注的目光都投向了高房价及其带来的危害。

  一说到当前大家高度关注的焦点问题,所有接受记者采访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都会忍不住要说说高房价,全国人大代表、青岛港董事局主席常德传直言土地拍卖是推高房价的始作俑者。“首先是政府的拍地价钱不能太高,招拍挂以后,各地频频出现地价王,地价一高,那肯定是要给房价过快增长打下基础。常德传如是说。

  全国政协委员、经济学家厉以宁对常德传代表指出的土地拍卖问题颇有同感:“我认为现在土地的招标制度不合理,要改。这种土地招标制度出现了地王现象,反而土地价格是越来越高,房价就越来越上去。”

  厉以宁委员认为,应该先解决中低收入者的住房问题,为此他建议这类住房问题所需土地在拍卖时采取特殊措施。他建议,当前急需解决的是中低收入者能够买得起的房子,能够租到的房子。所以地价呢,应该是哪个出价低,地就归谁。但是一定要有个质量的保证。如果没有完成质量,检查以后发现不符合标准,就要罚钱。这样的话把这批房子先解决了。我觉得把这类房子解决了对稳定整个房价是有好处的。

  常德传代表的建议则是开放公共租赁房,公共租赁房的供应对象,主要是既买不起经济适用房,又不够廉租房条件的人群,即俗称的“夹心层”。公共租赁房在新加坡、香港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已经成为住房保障制度的主要组成部分,从我国公共租赁房的租住情况看,公共租赁房非但不抢手,反而屡遭冷遇。其原因并非这些“夹心层”不需要公共租赁房,而是一方面公共租赁房的租金偏高,没有明显的政策优势;另一方面地段偏远,交通不便,出行费用基本抵消了政策的价格优势。

  为此,常代表在他的议案中建议: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的定价机制,要遵循“保本微利”原则,并按照同类地段类似房屋市场租金一定比例下浮,来确定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在公共租赁房的建设地段选择上,应该适当考虑交通因素,避免公共租赁房政策遭遇部分城市已经发生的“空转”尴尬。制订公共租赁房政策,让那些拥有固定工作,持完税证明及社保记录两年以上、无固定居所的外来人口可以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严格审核租住资格,避免政策的套利和寻租。审核环节避免书面审查,流于形式。每年审查一次申请居住者的入住资格,达到优化配置。

  而全国政协委员、香港南华集团董事张赛娥女士则认为,一方面对房价过高要采取综合办法治理,另一方面再多的措施也不大可能一针见效,因此不能操之过急。张赛娥表示:政府不是在建很多经济适用房嘛,起码会对需求产生影响,最基层需求得到了解决,就不需要参与商品房市场的争夺,供需平衡了,然后再货币政策,货币政策是最好的措施,银行不给房地产商贷款太多,或者房地产相关的贷款受控制,我觉得慢慢房地产市场自己就会有所调整。什么投资都是过度之后再下来,然后调整,然后再过去。所以我认为房地产市场要很多措施一起做,而且也不能期望一天两天就能见效,它需要时间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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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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