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小区旧改“被提前” 花高价买拆迁房风险大——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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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小区旧改“被提前” 花高价买拆迁房风险大
2010年04月21日 10:05 来源:广州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自去年10月22日颁布以来,不少投资客钻空子,争相进入旧改片区大量收购待拆迁老房,使得这些平日无人问津的旧房子一夜价格翻三倍,更是出现了开发商提前进驻小区,出现多个小区旧改“被提前”的现象。

  昨日,深圳市国土委副主任薛峰在“民心桥”和市民沟通时表示,政府将坚决制止小开发商、中介打拆迁概念投机炒房的行为。

  小区旧改“被提前”

  在城市更新改造的利益驱使下,一些小区的旧改还未进入城市更新单元规划计划,由于开发商的抢先登陆,小区旧改“被提前”了。

  华强南路的下步庙北区,最近就有两家开发商进驻该小区,各自拿出小区规划和拆迁补偿框架争取业主旧改意向,表示“谁先获得小区2/3业主的旧改意向,谁就获得了先申报城市更新规划计划的权利”。而事实上,该小区并未列入更新计划。

  园岭、华富村、布心花园、下步庙北区、南园等多个小区都挂出了鼓励旧改和动迁的条幅,已有开发商表示有意参与旧改。

  中介也纷纷炒作“拆迁”概念。布心花园仅因开发商和业主进行了初期沟通而被冠之以“准旧改小区”,这使得小区楼价快速上涨,房子甚至有价无市。

  住宅区并非更新重点

  “《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以来,出现了许多令我们意想不到的情况,住宅区的改造热度远远大于工业区的改造,很多不符合城市更新条件的对象也表现出改造的冲动了。”国土委副主任薛峰对记者表示,城中村、旧工业区才是城市更新的重点,住宅区必须符合相应条件才会更新,而且并非所有的旧房子都要拆除,千万不要相信一些开发商和中介的忽悠,高价买入不符合拆迁要求的老房子。

  她反复强调,更新不等于将所有都推倒重来,并非都是拆除重建,还包括综合整治、功能改变。主要情形为城市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亟须完善;环境恶劣或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2/3业主同意也未必拆迁

  更新办法中规定的:单一宗地占2/3以上的业主同意改造,面积达到4/5的都可以申报。然而,昨日市城市更新办主任徐荣澄清了拆迁原则:“三分之二、五分之四,这些都是改造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

  他表示,炒房者花高价买拆迁房与股市一样风险很大,居民和中介商都不要抱不切实际的幻想,一些开发商提前进驻,大规模进行谈判签约,进行申报,这是不理智的行为,对于一些不符合资质的小开发商和一些中介投资炒房的行为,政府要坚决制止,对于违规炒卖现象还将依法进行法规惩处,目前已经要求区政府加强宣传。

  薛峰表示:“对于配套完善、环境不错的正规规划区域住宅,不作为拆迁范围,只有质量有隐患或片区功能发生较大改变的,才可能拆迁。”

  她表示,城市更新,开发商会有逐利的行为,会将容积率提高,将楼房做成高层、超高层,造成学位不够、车位不够、交通堵塞、医院病床不够等等,这些累加起来就会给城市带来很大的问题。因此,拆迁还要看周边配套的承受能力。(记者余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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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湖区今年将启动23个城市更新项目,涉及拆除重建用地面积约为1.6平方公里,其中绝大部分是旧住宅区、旧工业区、旧商业区、旧城中村。

  罗湖区把“金三角”片区和笋岗片区改造作为建设国际消费中心的重点。在23个城市更新项目中,涉及“金三角”片区和笋岗片区的改造项目为5个,改造面积超过200万平方米。

  未来的广深铁路罗湖段上空将建起一个大型平台,不仅有多座空中走廊,还增加了大量绿色空间和休闲场所。(记者肖陆军 通讯员陈英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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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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