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普通住房与高档房 物业税税率应不同——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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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家:普通住房与高档房 物业税税率应不同
2010年05月14日 09:22 来源:北京青年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国内物业税的早期发起人之一、中国企业联合会执行副会长孟晓苏近日表示,所有居民私有住宅都应被征收物业税,但对普通住宅将采取不同于高档房的优惠税率。

  孟晓苏认为实行物业税并不复杂,也不用多长时间。关键是一定要分步走。他透露,他曾向有关部门提出,可以从小产权房起征住宅物业税。“小产权房在土地出让金方面的欠缴漏洞,目前恰好有机会利用开征物业税来弥补。住宅按照每年1%-3%税率正常征收,最快今年就可以开始着手。”

  另外,孟晓苏认为,由于高档房和豪宅很难界定,他主张所有居民住宅都要被征物业税。对于普通住房,他主张采取另一个税率叫优惠税率,现很多专家设定的每年0.3%-0.8%是合理税率。

  最后,孟晓苏表示,目前市场上关于物业税开征形式流传着多个版本,但征收物业税的主要目的是促进我国税收制度更加合理,让拥有高档房和多套住房的家庭多交税,无房户不仅不用交物业税,还可能获得廉租房等转移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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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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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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