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小区分期开发将上“紧箍咒”——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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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小区分期开发将上“紧箍咒”
2009年06月29日 17:53 来源:新民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一次批地,分期开发,并分别办理登记随后销售——在过去几年,部分开发商这样的举动,因涉及到住宅小区整体规划的改变,而引起小区矛盾不断。今天上午,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新修订的《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相关负责人明确表态,对开发商类似举动,将上“紧箍咒”。而申城的土地登记管理,也将进一步规范。

  “开发商擅自分割小区,先造两栋楼,办理登记,卖掉后再开发两栋楼,再登记……”市规土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主要原因在于,以往缺少对房地产登记基本单元的规定。

  新《条例》实施后,申城土地登记将以“宗地”为基本单元。

  所谓“宗地”,指的是土地权属界线封闭的地块或空间,其确定的依据是建设用地批准文件。今后对经登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因分期开发等原因,需要分割成几个基本单元登记的,必须满足3个条件——

  - 分割后的各部分,都应当满足土地权属界线封闭的要求,即符合土地登记基本单元的要求;

  - 对部分楼盘已经销售的分期开发项目,因分割导致权利范围变化,故必须征得全体权利人同意;

  - 地块分割必须经土地管理部门审批。

  新《条例》的实施,将杜绝一些企业擅自改变宗地范围、任意分割房屋、侵犯百姓合法权益的行为。

  此外,以往在新建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时,仅要求提供质检部门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单备案报告,对建设单位是否依法用地和履行出让合同、划拨决定书的情况,没有专门的核查要求,因此有时会发生小区配套设施建设不到位、建设单位擅自改变、不按规定要求开发等情况。新《条例》规定,在“竣工验收证明”中,应包括规划土地部门对依法依约用地状况的检查核验意见。

  本报记者 晏秋秋

【编辑:位宇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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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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