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部发文:有效利用建筑用地 严查"囤而未建"——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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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土部发文:有效利用建筑用地 严查"囤而未建"
2009年09月03日 16:34 来源:羊城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一场针对土地“囤而未建”的清查风暴正在国土部门迅速展开。前天,国土部对外发布《关于严格建设用地管理促进批而未用土地利用的通知》,再吹严打“囤地”风,这已是国土部近期第二次发文,此前的7月份已发了第一道通知,显示中央对各地建设用地是否得到“充分利用”的高度关注。

  国土部催促地方处理闲置土地

  在最新发布的《关于严格建设用地管理促进批而未用土地利用的通知》中,国土部要求地方采取切实措施促进建设用地的有效利用。对取得土地后满2年未动工的建设项目用地,应依照闲置土地的处置政策依法处置,促进尽快利用。到2009年9月,对用地供地率仍未明显提高的地区,将暂停对该地区建设用地审批的受理。

  一位国家土地督察局官员近日表示,批而未用的土地实际上就演变成了闲置土地,在当前土地资源相对紧张的情况下,这是一种很大的资源浪费,而国家的土地调控政策就是要对这种不合理的现象进行调整和规范。

  下半年重点查看用地比率

  事实上,对于包括一些房地产用地在内的闲置土地,中央层面早已出台若干法规予以处置,但地方上的执行力度较弱,使得相关政策未能起到应有作用。这也导致社会舆论对于开发商敢于肆意囤地的争议日渐增长,尤其是最近一两个月来土地市场火爆,土地价格飙涨,“地王”频出,而另一方面,却有许多在2007年创出新高的“地王”“晒太阳”,遭到媒体的猛烈批评。

  国土部耕地保护司司长朱留华近日接受中央电视台采访时也表示,鉴于今后拉动内需还将持续一段时间,因此下半年各地除坚持更加严格的用地审批外,还要开展对已审批用地的核查、监管行动,重点查看用地比率、是否存在囤而未建现象。

  国土部一位权威人士表示,虽然不少地方反映下半年建设用地指标紧张,但从真实情况来看,土地供应仍然是充足的,“地方实际上并不缺地”。

  根据国土部的通知,为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要求地方政府及时向社会公开供地计划、供应结果和实际开发利用情况动态信息。

  广州本月清算五幅“地王”

  8月10日,广州闲置“地王”突遭追查,市房管局高调宣布,27幅在2007年出让的高价地块有7宗已动工,其中总价近45亿元的科学城“地王”已被收回,而云祥路广州最贵“地王”、金沙洲“地王”等五幅既欠缴土地出让金又在“晒太阳”的“地王”,将分类处置,计划在9月份处理完毕,如果开发商有后期开发意愿,则参照粤十五条延期缴纳土地出让金;如果开发商没有后期开发意愿的,则按违约处理,解除合同,不排除没收保证金,将土地收回并重新拍卖。

  据悉,面对开发商闲置土地的情况,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决定提高土地违约的成本:除了实行公开出让经营性用地的竞买保证金制度,进一步严格违约责任,要求竞得人在土地出让后缴纳定金,一般为成交价款的10%。此举将使得今后开发商在举高价牌时加了一道“紧箍咒”,拍的土地价格越高,今后违约被罚的钱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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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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