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商报昨日公布了“安徽省2009年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情况分析报告”,昨天,省国土资源厅又公开曝光六宗土地违法案件。
当涂县博望镇政府非法批地案
2006年12月至2008年3月,博望镇政府以会议纪要等形式,先后将本镇平桥村、联村等村集体土地合计212.07亩非法批准给马鞍山纵横置业有限公司、安徽省和平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等单位,用于房地产开发。
庐江县白山镇非法批地案
2008年6月,庐江县白山镇政府与安徽省锦盛无纺布有限公司签订用地协议,将该镇金沈村180亩土地,非法批准给安徽省锦盛无纺布有限公司,用于项目建设,实际使用土地60亩,用地不符合白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肥西县严店乡非法批地案
2006年12月,肥西县严店乡政府与安徽金帝农业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用地协议,将该乡严店村120亩土地非法批准给安徽金帝农业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用于非农建设。实际占地115.28亩,用地符合严店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固镇县经开区非法占地案
2008年8月,固镇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在未办理用地审批手续情况下,擅自占用该县连城镇楼底村6.54亩耕地,用于道路建设,用地符合连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全椒县公安局非法占地案
2009年3月,全椒县公安局在未办理用地审批手续情况下,擅自占用全椒县十字镇7亩集体土地,用于新建全椒县十字派出所,用地符合十字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淮北市金龙混凝土公司非法占地案
2009年5月,淮北市金龙混凝土有限公司与淮北市矿山集街道办事处朱北居委会下柳自然村村民组签订土地租赁合同,租用37.8亩国有农用地,用于混凝土搅拌站建设,用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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