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副市长陈刚回应“广渠路15号地改规划”——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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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副市长陈刚回应“广渠路15号地改规划”
2010年01月25日 11:07 来源:北京商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针对此前本报报道的广渠路15号地改规划一事,在昨日举行的市两会政务咨询活动上,副市长陈刚回应,市规委的公示并不意味着行政审批同意改规划,他同时强调,“土地招拍挂后核心规划数据是绝对不允许改动的”,引导性指数的修改必须通过公示、征得外界的意见同意后方可进行,“否则对其他开发商和老百姓都是不公平的”。

  1月8日,本报发表《央企地王“整容”规划恐将“开坏头”?》,对广渠路15号地在建筑规模不变的前提下,将项目西北侧的A4-1地块建筑控制高度拟由60米调整为80米,位于东南侧的A4-10地块建筑控制高度拟由80米调整为100米,以及在用地面积不变的前提下,项目配建的体育公园位置和形状也有所调整的情况做了深度报道,有关专家对央企制造地王后又提出修改规划可能引发的不良影响表示了担忧。文章见报后,在业内引起巨大反响。

  此外,针对上周五市国土局曝光19宗开发商囤地的情况,其中不乏有因政府审批等原因导致的无法及时开工,陈刚表示,下一步北京市将准确测算开发商拿地后的设计、办手续、工程招投标的时间,对出让土地的合同约定开工时间进行严格、合理测算,并尽可能将政府审批手续放到招拍挂前,给予绿色审批通道,最终实现招拍挂的土地,属于政府的程序能在出让前完成的都完成,开发商在拿地后,可以非常快地开工建设,“但对于那些确实囤地的开发商,绝不手软,该罚的罚,该收回的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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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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