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份七成“地王”出自国企 地块溢价创下新高——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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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份七成“地王”出自国企 地块溢价创下新高
2010年02月08日 11:24 来源:济南时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国指数研究院2月5日发布的报告显示,1月份成交总价前10的地块中,有7宗是被国有企业或具有国资背景的企业拿下,国有企业仍然是“地王”最大的缔造者。同时,各城市地块溢价水平创下新高,上海、北京、南京溢价水平超过100%。

  报告显示,1月份,全国70个城市住宅用地平均楼面地价2666元/平方米,与去年12月份基本持平,没有出现季节性回落。北京、上海、重庆、南昌等城市住宅用地成交均价和溢价水平屡创新高,其中,上海住宅用地溢价水平高达155%,是1月份住宅用地溢价水平最高的城市。

  北京、青岛等城市成交价格不断上涨,“地王”仍然不断出现。而且,国企仍是“地王”最大的缔造者,1月份成交总价前10的地块中,有7宗是被国企或具有国资背景的企业拿下,民企仅有绿城、上海宝华、北京和裕三家。从城市分布看,1月份“地王”多数集中在一线城市。其中,北京包揽4宗,上海占据2宗。二线城市中,青岛入榜地块总价最高,达40.4亿元,仅次于43.68亿元的历史高位。

  五部门将联手清查土地 闲置满两年无偿收回

  我省将加大对闲置土地的处置力度。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等五部门日前联合发文,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土地清查活动,重申闲置满2年的土地将无偿收回。

  按照要求,对闲置满2年、依法应当无偿收回的土地,要坚决无偿收回,重新安排使用;对尚不符合法定收回条件的土地,要采取改变用途、等价置换、安排临时使用、纳入政府储备等方式及时处置。对虽按合同约定期限开发建设,但开发建设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已投资不足四分之一,且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满1年的,要视同闲置土地依法处置。土地闲置满1年不满2年的,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按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20%的标准向土地受让人依法收取土地闲置费。

  据悉,今年我省各地将组织财政、国土资源、监察、审计等部门,对当地闲置土地处置情况进行自查,并将于7月底前将闲置土地处置情况自查报告上报省相关部门。省里将组织对各地闲置土地处置情况进行重点检查,一旦发现弄虚作假,省里将对闲置土地直接进行处置,收取的土地闲置费全部缴入省级国库。

  同时,我省还将加强土地出让收支预算管理,自2010年起,各级政府要向同级人大报告土地出让收支等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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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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