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渠路“地王”改规划未获通过 何时开工未知——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房产新闻
    广渠路“地王”改规划未获通过 何时开工未知
2010年02月09日 14:43 来源:京华时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广渠路15号地修改规划条件未获通过。昨天,记者从市规委发布的通告获悉,因为该申请没有得到所有其他竞买人的同意,市规委最终决定终止修改广渠路15号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法定程序。

  自2009年12月30日至2010年1月28日,市规委在网站上对中化方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化方兴公司”)修改朝阳区广渠路15号地规划条件的申请进行公示,并听取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市规委的通告显示,公示期内,市规委通过网站和信函的方式共征集到358条公众意见,其中反对意见91条,同意意见189条,评论性意见78条。

  反对的意见主要集中在“拍卖后再修改规划条件,违背公平竞争的市场规则”、“修改规划条件的理由不充分”、“影响相邻用地的日照和采光权”、“高价拿地后修改规划条件推高房价”等方面。

  市规委表示,经过研究,鉴于2009年6月30日参与广渠路15号地国有土地使用权竞拍活动的12个竞买人(含竞买联合体)中,有3个竞买人对中化方兴公司修改规划条件的申请持有异议,最终认为中化方兴公司修改规划条件的申请没有得到所有其他竞买人的同意,因此,决定终止修改广渠路15号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法定程序。

  中化方兴项目设计做了两头预案

  昨晚,记者拨通方兴地产新闻发言人曾飞电话,对于市规委的通告内容他起初表示并不知情,但也并没有表现出惊讶。随后他与公司项目部联系后,确认因3家竞买人提出异议,他们提出的修改规划内容未获通过。对此,曾飞表示,他们尊重市规委最终的决定,作为上市公司,他们将按照市场化的规格做出精品,并将广渠路15号地的项目打造成地标性明珠项目。

  “修改规划内容就是为了把这个项目做得更好。”曾飞略有遗憾地说,广渠路15号地地上建筑将由国际知名设计公司设计。因为递交了修改规划申请,该项目的设计工作一直都采取两头预案,目前设计工作正在推进。但对于该地何时开工,他未予回答。

  事件回顾

  2009年5月27日广渠路15号地正式挂牌出让。其总规划建筑面积由原来的42万平方米变为28万余平方米,其中将配建1.5万平方米的廉租房。

  2009年6月30日中化方兴公司以40.6亿元夺得朝阳区广渠路15号地。当时该地块楼面价达到16240元/平方米,业内人士立刻预测,将来该地地上房产售价至少要到2.5万/平方米才能挣钱。自此,该地成为关注焦点。

  2009年12月30日中化方兴公司向市规委递交修改规划申请。调整涉及两部分内容,一是在建筑规模不变的前提下,将A4-1地块建筑控制高度由60调整为80米,A4-10地块建筑控制高度由80米调整为100米;二是在用地面积不变的前提下,将A4-7体育公园用地与A4-8住宅混合公建用地的位置进行调整。对此,业内人士分析认为,中化方兴公司此举尽管没有增加可售面积,但每一个调整内容都可以成为未来产品提高售价的支撑点。例如,拔高后多出来的住宅面积完全可以LOFT的形式落地,为产品单位面积升值;而通过调整,公建面积实际上是增加了,位置也更吸引人。

  2010年1月31日这是广渠路15号地约定的最后开工期限,但该项目并未开工。项目开发商中化方兴公司表示,未开工并非申请调整规划所致,而是由于各项审批无法在期限内完成,并已申请延期。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