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提醒:无理由退房将损失定金——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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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家提醒:无理由退房将损失定金
2009年06月11日 13:22 来源:京华时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王先生问:我想购买一套商品房,已经签署了定金协议,交纳了5万元定金,现在不想买这套房子了,是否可以退?如果退房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京华律师事务所马传贞律师解答:定金协议对于商品房买卖合同来说是一个先合同,业主如果已经交纳了定金,无理由要求退房的话,这时候是可以的,只是王先生要承担定金5万元的损失。如果开发商存在违约情形,根据定金罚则,开发商则需要双倍返还定金给王先生。

【编辑:傅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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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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