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全部产权后可出售单位公房——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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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取得全部产权后可出售单位公房
2009年06月12日 10:23 来源:京华时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读者秦先生问:我住的是以标准价购买的单位公房,现在想要出售给其他人,我能直接上市出售吗?有什么限制或要求吗?

  京华律师事务所王佳红律师解答:依照法律规定,您可以按购房当年房改成本价向原产权单位补交房价款,取得全部产权后上市出售就可以了;也可以在交易过程中按购房当年房改成本价的6%计算应扣除的价款,划转到原产权单位售房款专户,按规定交纳税费后,收入全部归你所有。

【编辑:傅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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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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