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楼抽奖可获液晶电视、空调、冰箱等“大奖”。昨日(6月24日),顺义工商分局通报,顺义一家房地产公司因违反有奖销售不得超5000元的规定,被处以5万元罚款。
昨日,市工商局在官方网站发布广告监测报告时指出,违法房地产广告近期开始出现,包括“购房入户、进重点高中、上名牌大学”等广告语,表示将责令各区县工商查处。
据市工商局广告监测中心监测发现,房地产广告的违法行为主要集中在三方面:一是广告中出现融资或变相融资的内容,含有升值、投资回报的承诺,如一地产广告宣称“投入50万,当年赚10万”;二是含有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的承诺,如“购房入户××,进重点高中,上名牌大学”内容;三是广告中出现乱评比、排序的内容,宣称“荣膺2008年度×奖”,“荣获×最佳品牌”等内容。(记者 廖爱玲 通讯员 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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