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门牌号被换了,花30多万买的房子便“飞了”。近日,网友“守夜人”在大渝网Q吧发帖求助,称自己在去年2月花费了36万在沙区某小区购买了一套精装房,由于超期1年都还未交房,该网友和小区的其他业主将开发商告上法庭。然而此时法官却告诉他们,因为房屋门牌号发生了变更,这些花费巨资购买的新房“根本就不存在”。
网上发帖
买的房子“不存在”
昨日,大渝网Q吧出现一篇名为《花了三十几万却买了一套不存在的房子》的帖子,发帖者“守夜人”在帖中称,自己只是一个普通职工,为了买这套房子在银行贷款25万元,由于迟迟未能交房,这一年来,自己不但每月要交纳800多元的银行按揭,还要承担800多元租金,生活本已十分困难,现在发现辛辛苦苦买来的房子却突然“不存在”了。
记者调查
新房超时1年还没交
记者随后通过网上的联系方式联系到了“守夜人”,他称自己姓王,直到昨日,王先生仍没有住进自己的新房。他称,买房时自己是根据开发商的建议,花费6000多元/平方米的高价,购买了由开发商负责装修的精装房,但直到去年9月合同上约定的交房时间,自己的新房仍是清水房,没有装修,自己便拒绝接房。由于装修的纠纷迟迟未能得到解决,上月,王与出现同样问题的其他100余位业主将小区的开发商告上了法庭,但没想到,法官却告诉他们,王先生和这100多户业主的房子原本根本不存在,原因是在小区内根本找不到购房合同上所显示的房号。
门牌号一变 房子就“飞”了
小区的另一位业主张先生告诉记者,自己所购买的新房并非找不到,只是在购房以后,派出所重新编排了小区的门牌号。其原本在1单元的房子已被编入了2单元,门牌号也由1单元9号变成了2单元2号。
张先生等人被迫来到小区所在的覃家岗派出所,要求其出示门牌号变更的证明,却遭到了拒绝。他称,如果不能证明门牌号的变更,不但这次诉讼会失败,新房也办不了房产证等相关手续。
开发商承认门牌变更
记者联系到了沙坪坝区覃家岗派出所,户籍科工作人员称,该小区的门牌号是由派出所统一编的,王先生的购房合同上所写的门牌号只是开发商的自编号。该工作人员表示,派出所只负责对小区进行门牌号的编排,对原来开发商的自编号并不知情。
该小区售楼部的一名工作人员在采访中向记者承认,小区售房时门牌号确为开发商的自编号,事后经过派出所的统一编号,房号经过变更,原来的1单元部分门牌号变为了2单元。
律师释疑
业主这样证明对房子的产权
重庆市海外律师事务所胡昌松律师介绍,虽然合同约定的房号不是最终产权登记房号,但只要开发商承认门牌号的变更情况,并提供商品房初始登记证明,业主仍可以根据房屋平面图、购房合同等材料,证明对新房的产权。
胡还称,根据《重庆市地名管理条例》的规定,门号牌由所在地公安机关设置和管理。业主购房合同上的门号牌只是开发商的工程编号,最终的门牌号应由公安部门进行户籍编号。为避免门牌号的变动导致的不便,售房时,开发商应与公安部门和业主进行沟通。(记者 刘敏 实习生 冯成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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