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现质量问题时该怎么办?——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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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出现质量问题时该怎么办?
2009年08月27日 16:20 来源:深圳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问:房屋交付时出现质量问题,购房者该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呢?

  答:实践中,房屋使用劣质材料、渗水、墙壁裂、空鼓等均属于人们常见的房屋质量问题。关于房屋质量问题纠纷的解决方法,依据出现问题的不同而不同,房地产开发商可能承担退房、保修或赔偿损失的责任。

  由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此外,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以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但是,购房者若主张赔偿损失,其需要承担遭受损失的举证义务。事实上,一般情况下业主很难对所受的损失进行举证,哪怕在诉讼中,也要经过鉴定、评估,这对购房者来讲并非有利。因此,除房屋主体结构质量问题(包括严重影响正常居住的质量问题)外,总体上,开发商承担的主要还是保修责任。

  鉴于此,购房者买房时一定要选择信用度比较高的开发商,千万别仅仅被价格蒙蔽了双眼,否则以后省心不了,难逃纠纷。(涂成洲)

【编辑:胡俊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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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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