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迟迟不能交房,曾先生决定退房,并要求赔偿利息。之后开发商没有赔偿利息,昨日,曾先生表示,将坚持向开放商索要利息。
曾先生于2007年10月在沙坪坝区新桥三陵雅园A区购买了一套面积为63平米的经适房,首付10万元。开发商承诺2008年11月交房。然而曾先生等到今年6月后,房子却依旧没有修好。曾先生决定退房,要求开发商退回自己的本金10万元,并赔偿购房期间的利息。“我们娃儿去取退的钱时,他们欺负娃儿不懂,只退了本金,没有利息。”
开发商三陵房地产公司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一旦退钱之后,双方的合同就算解除了。当初曾先生的家人去退房时,很明确地说不要利息,只要回本金。目前公司认为与曾先生已经没有合约关系。如果曾先生愿意选择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公司将会应诉。 (重庆时报记者 王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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