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各小区一楼住户私挖地下室成风 无部门可管——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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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各小区一楼住户私挖地下室成风 无部门可管
2009年12月24日 11:01 来源:荆楚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楚天都市报记者 黄珍)近日,有读者报料:在江岸区后湖街秀泽园小区北区一栋6层楼房,一楼住户“挖地三尺”建造地下室,楼上住户提心吊胆。记者走访发现,江城一楼业主挖地现象已渐成风,但大多未受处罚,只因没有明确的部门来管理。

  居民报料

  一楼半夜挖地引发恐慌

  21日、22日,记者连续两天到秀泽园小区进行调查。北区25栋多位居民说,一楼业主从六七月份开始,半夜挖地,有几位居民亲眼看到往外运渣土,往家里运水泥,还有人看到一楼业主往地下修了楼梯。居民们担心一楼住户挖开了地下透气层,想修复式楼。而6层楼房的地基不深,万一造成楼房倒塌,后果不堪设想。

  22日,记者和小区物业负责人李经理一起,来到挖地的一楼业主胡先生家中。记者看到:位于饭厅、厨房旁的卫生间楼板已被敲掉,有一条楼梯通往地下深约2米的洗脸台和便池(图一)。“地下卫生间”旁,是约20平方米、高约2米的透气层(图二)。

  胡先生说,以前装修卫生间时经验不足,没装存水弯,结果臭气太大。无奈之下,他便把卫生间改低,以隔开臭气。改造厕所时,他发现透气层里填的土不防潮,于是想改用煤渣吸潮,所以挖了一些土。胡先生承诺:“为了广大业主的安全着想,我保证会尽快恢复原状。”

  现状揪心

  挖地三尺日渐成风

  如此看来,秀泽园居民们似乎是虚惊一场,但他们的担心并非空穴来风。

  据武汉市房管局相关人员透露,开挖地下室大约从10年前开始出现,起初只是个别现象。到了2004年,一楼住户“挖地三尺”成风,不断引起效仿。

  有关“挖地三尺”的报道,也不时见诸报端:

  2007年6月,汉口花园一家门面挖地1米左右,拓展出五六间小房间,将一楼改建成了复式楼。

  今年7月,关山芭比伦堡小区有3户一楼住户开挖地下室,其中一户整体下挖1米多,露出了承重梁。

  今年8月,汉阳区七里庙昌隆花园1栋7层楼房内,一楼商铺业主向下深挖约1米,将原来4米的空高增加到5米,修建复式楼。

  今年9月,江岸区徐州新四村一楼的商铺开挖地下室,房屋墙体出现裂痕,引起居民多方投诉。

  青山区51街一栋砖混结构7层楼房,一楼住户挖地1米开门面,装修成小两层,做餐馆和咖啡屋,导致楼上有的住家墙壁开裂。

  武汉市房屋安全鉴定站副站长漆昌明称,房子的基础有一定的埋深,如果挖地三尺,基础埋深就会相应变浅,影响房屋的整体稳定性。

  武汉市房管局房屋安全维护管理处张四维科长表示,私挖地下室的行为是绝对禁止的。对于有地下室规划的,如要修建,除了需经相关部门批准外,房屋结构还得重新规划设计,不能随便施工。

  四个部门都说“管不了”

  既然“挖地三尺”是绝对禁止的,那么该由哪个部门来执行这个“禁令”呢?

  江岸区房屋安全鉴定站站长赵惠华称,南京、天津、成都等地,均已明文规定住户不得挖地三尺,已开挖的必须回填恢复原样。而《武汉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对此则没有明文规定。由于房产部门没有强制执法权,一般只能下一张整改通知书。

  该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称,根据有关规定,城管部门负责拆除未经规划审批的建筑物,但挖地是在审批建房后发生的,不属城管管辖。

  该市建委相关人员则认为,建委管的是建设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建成后也不应由建委管。

  武汉市房产局张四维科长称,挖地三尺的行为,涉及规划、建委、房管、城管等四个部门,但每个部门管起来都有难度:规划部门审批图纸时,明确规定房屋应建多少面积,业主挖地实际是改变了规划;挖地造成安全隐患,房产部门非管不可,但房产部门没有执法队伍;而挖地行为多在装修期间发生,房屋装修由建委对口管理;挖地三尺,增加房屋面积,实际是违法建设的另一种形式,城管执法队伍也可以管。但因职能部门分工不明确,管理难度很大。

  呼吁

  据了解,武汉市众多一楼业主挖地三尺,大多没有受到处罚,他们只需付出远低于买房价格的人工材料费,就可以享受挖地拓展空间带来的“好处”。为此,有关人士呼吁,为了广大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政府应尽快明确管理主体,刹住这股歪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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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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