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单位福利房6年,房产证却被单位扣下不给。黄某为此和单位闹上法院。
今天上午,大兴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据黄某诉称,其于2004年按照单位政策,签订购房合同以分期付款的形式购买了位于大兴区富强东里的房屋。后单位中国建筑第一工程局某公司为其办理了房产证明,但此后一直拒绝将房产证交给自己。
为此,黄某起诉到法院,要求单位发还房产证。
法庭上,被告公司辩称,黄某是通过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公司办了房产证。公司出售的是房改房,是基于家庭成员的优惠政策。当时,房子是出售给去世员工孙某的遗属的,前提是必须有全体遗属签署的同意购买协议书,但至今黄某也没能提供该协议书。
被告方称,黄某和孙某是再婚,孙某前妻还有4个子女,如果不与其他子女达成协议,是剥夺了其他遗属的权利。
截至记者发稿时,庭审仍在继续。(记者 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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